9歲娃娃攙扶老人,卻被老人稱被娃娃撞倒,并要求賠償醫(yī)藥費。事件拉鋸5個多月后,日前,因敲詐勒索,公安機關給予了蔣婆婆和兒子相應處罰。23日,老人仍堅稱自己是被小孩撞倒的,她覺得自己被冤枉,甚至賭咒:“如果我說了假話騙人,我全家死絕。”老人一家將申請復議。(11月23日《成都商報》) 真相需要不斷地接近。對于“訛人”老婦不滿處罰的態(tài)度,實在不必過于敏感:事情到底怎樣,可以再調查,而且老人有權利去申請復議,她的權利依然應該得到保證。 而就算事情真相搞清楚了,兩種情緒化的反應也可能隨之產生。一種是個案影響認知。比如,因為個案的報道,認為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緊張的,在街頭扶老太太是一件高風險的事。事實是,這樣的事情只是個案,樂于助人的行為并不少,那些懂得感恩的老人也不少,不能因為個案,就認為樂于助人是一種得不償失的冒險。如果是這樣,個案就不是引起警示,而是引起恐慌。 另一種是,對個案選擇性解讀,拿個案來印證自己的片面想法。一些個案的出現(xiàn)支持了一種片面觀點——好人是不能做的。于是,在這種片面的觀點中,放棄了社會人的道德感和自覺性,甚至在沒有任何風險的情況下也拒絕伸出援手。通過個案,找到了一個逃避責任,回避道德的理由。 其實,一個個案再反常也是個案。此時一些基本的常識更需要堅守。首先,任何個案討論都應該以事實為基礎。更多時候,細節(jié)真實可以得到保證,但整體真實卻不夠清晰,人們容易以偏概全,陷入個案的沖擊中。這種事實上的缺失,容易造成思維的狹隘,容易讓人們在判斷時作出有偏差、有偏見的結論。 其次,任何個案都不該成為推翻道德常識的依據(jù)。這些常識可能在現(xiàn)實中遇到挑戰(zhàn),可能在個案中被顛覆,但這些常識的穩(wěn)定性和確定性是必須得到承認的,須肯定常識的有效,號召人們以實際行動去堅持、捍衛(wèi)常識。而不是兀自感嘆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并習慣于袖手旁觀,毫不作為。 作為個案,“訛人”事件之所以被如此關注,是因為這個事件背后道德生態(tài)的堪憂。但即便如此,那些基本的常識也應被堅守:樂于助人的品格必須得到堅持。如此,在面對個案時,人們才能心平氣和地討論,而不是在個案的沖擊中,喪失判斷事情的理性。 (李劭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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