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是廣西玉林民間的“狗肉荔枝節(jié)”,盡管遭遇各方愛狗人士抗議,但前往市場選購狗肉過節(jié)的市民人數(shù)不亞于往年。加之愛狗人士和看客的扎堆,玉林市區(qū)多地如過年般熱鬧。一家廚具商家打出“感謝您讓國人看到了我們玉林人的團結精神”、“我們愛戴荔枝狗肉文化,更愛戴法律”的橫幅。(6月22日《北京晨報》) 這個夏天,除了巴西,最熱的恐怕就是玉林。吃狗還是不吃狗——這究竟是道德文明抑或法治邊界的糾結,其實迄今都沒有在所謂激辯中形成共識。來自媒體的報道稱,“廣西玉林狗肉節(jié)開幕,狗肉攤數(shù)位猛漲5倍”,似乎從側面印證了一個邏輯:越抵制,越熱鬧。那些從不吃狗肉的、那些不知玉林在哪的,因為鋪天蓋地的爭議,反倒想一探究竟、一試風味。 最近這些天,微信朋友圈里流傳著看似鏗鏘有力的反問,抵制玉林狗肉節(jié)——“你見過導盲豬么?你見過搜救雞么?你見過緝毒牛么?你見過你獨自一人傷心難過的時候你家的那條魚在你身邊靜靜的陪著你么?……”不過,就在你幾乎快要站隊的時候,又有人迎難而上,發(fā)出另類的聲音,“你見過公狗打鳴么?見過母狗下蛋么?見過喝狗奶的小孩么?見過狗耕地、狗拉磨磨豆?jié){?你見過兒童騎在狗身上吹笛子的畫面么?……”于是,發(fā)乎于情的反問,似乎莫衷一是、各有道理。 公開爭論是好事,哪怕叉腰罵娘,總比看似風平浪靜地道路以目要好許多。在這場有關狗肉節(jié)是非的爭議之中,公眾也在漸漸達成一些基本價值上的共識:一者,反對吃狗肉,是言論自由,但以暴力的姿態(tài)干涉別人吃狗肉,這就要受到法律約束了;二者,愛狗若屬于文明范疇,則必定對應著相應的經(jīng)濟基礎,“倉稟實而知禮節(jié)”,從愛吃狗肉到拒吃狗肉,也總要有個物質(zhì)漸進的客觀過程。生活優(yōu)渥的愛狗者,與赤膊露天的吃狗者,如何在一個對等的價值坐標里對話呢?何況,100年前辜鴻銘在廣東辦的《時事畫報》里,夏至吃荔枝和狗肉確實被作為粵地風俗來描述。 裹挾道德大棒去要求對方吃夠或者不吃狗,終究是一地雞毛的口水游戲,誰也說服不了誰。倒是在這場爭議之中,地方部門的態(tài)度有些遲滯而曖昧——6月7日,廣西玉林市人民政府發(fā)布聲明,稱所謂“夏至荔枝狗肉節(jié)”只是個別商家和民間的一種說法,其實并不存在這個節(jié)日,玉林政府或任何組織也都沒有舉辦過任何形式的狗肉節(jié)活動。面對空前爭議,這樣的立場表達,充滿著息事寧人、甚至迫于輿論的意味,既安撫不了動保人士,也取悅不了本土民俗。結果,不僅官方話語進退失據(jù)、陷于被動,也讓民間立場悖逆理性、更為沖動。 愛狗者估計很難理解,有“金華狗肉節(jié)”偃旗息鼓的經(jīng)驗在,為什么2014年更為聲勢浩大的抵制,反而會折戟在玉林這個地方。讓動保人士郁悶的結局,也許對公共利益恰恰是好的征兆:一個公民社會,起碼“有理不在聲高”,法無禁止即自由的底線都不能捍衛(wèi),奢談狗的福利,會不會顯得夸張而滑稽?也許我們遲早是不會再吃狗肉的,但這是一個漫長而內(nèi)化的過程,而不是拿你的喜好來囚禁別人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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