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永善縣墨翰鄉(xiāng)黨委書記陳勇受賄225萬獲刑14年。懺悔稱現(xiàn)在年收入4萬元多,逐年上漲,按每年平均收入7萬元算,將來國家要發(fā)280萬元工資,比收的賄賂多得多。賄賂款已全部退還,這樣一對比經(jīng)濟上至少損失280多萬元。(1月13日《檢察日報》) 落馬貪官表達懺悔從來不缺少看點,除了最常見也最接地氣的“我是農(nóng)民的兒子”,還有文藝逼格的“我恐懼看守所、恐懼監(jiān)獄”,如今又有了升級版的算“經(jīng)濟賬”:“受賄不劃算,經(jīng)濟上至少損失280萬元”,看起來好像論據(jù)充分、邏輯嚴密,只是這種算“經(jīng)濟賬”的方式是我們想看的“多么痛的領悟”嗎? “當官就不要想發(fā)財、想發(fā)財就不要當官”本是常識,一旦進入公務員系統(tǒng),就意味著要恪守職責,將“為人民服務”作為唯一目標。然而,腐敗分子卻慣于計較個人得失,把自己的小算盤打得賊精。像這種,在已經(jīng)落馬的情況下,仍盤算著自己貪腐的200多萬上繳了,又賠了280萬的工資,是做了賠本買賣,不劃算??此剖怯媒?jīng)濟賬來表達自己的悔恨之情,本質(zhì)卻仍是滿身銅臭。而且,對于這種慣會算賬的人來說,誰知道這樣的懺悔不是在算另一筆賬呢——懺悔越深刻,獲得減刑的機會越大。 其實,當一名官員開始算經(jīng)濟賬時,就已經(jīng)處在貪腐的懸崖邊了,畢竟,與貪腐數(shù)額相比,國家的工資只是個零頭,若是再相信自己不是那個“倒霉的人”,利益權衡之下,貪腐甚至成為一些官員的必然選擇。只是不知精明之人如果知道自己一伸手就會被抓,還敢“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嗎? 有什么樣的腐敗邏輯,就該有什么樣的治腐對策。唯有沿著落馬官員得失經(jīng)濟賬中暴露“多么痛的領悟”逆向前進,讓“伸手必被捉”成為一種制度慣例,“受賄不劃算”才有足夠的震懾力。同時,也希望每一名官員都能恪守最起碼的底線,少算經(jīng)濟賬、少盲目攀比,回歸為民服務本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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