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距離農(nóng)歷羊年春節(jié)還有三天,中央紀委“打虎”卻毫無收工之意。16日上午,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通報,全國政協(xié)原副主席蘇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人民網(wǎng),2月16日) 這是十八大以來,繼徐才厚、周永康之后第三位被開除黨籍的副國級及以上干部。而在通報中,“大肆賣官鬻爵”“擅權干政”等反腐“新詞”的出現(xiàn)以及措辭之嚴厲則又一次刷新了中紀委通報的記錄,“打虎不分過節(jié)”的時間節(jié)點,再次彰顯了中央的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再次踐行了“反腐無上限”的諾言。 早在2014年6月,蘇榮作為首個十八大后首個接受組織調(diào)查的副國級官員,就曾引起了媒體和社會的廣泛關注,有媒體評論這是“中央反腐進入攻堅階段”的一個標志,也讓不少自以為位高權重而心存僥幸的“打老虎”膽寒心驚。這是前言。 歷經(jīng)8個多月的時間,蘇榮被“雙開”的消息只能說是給這個案件畫上了一個逗號。大老虎的落馬還會牽扯出多少小老虎,大蒼蠅,還需拭目以待;蘇榮本身的違法案件,還需接受法律的裁決。但蘇榮的結局似乎一眼可以望到頭:身敗名裂,鋃鐺入獄恐怕在所難免。這是后話。 前言后話,乃至臺前幕后,自有時間來澄清和證實,筆者只想說說當下。蘇榮被雙開,確是中共鐵腕反腐的又一個“大動作”,它既是對“還能不能反下去”的堅定回答,也是對“再反下去會不會散人心”的有力回擊,再一次證明了中央的反腐態(tài)度:無論是誰,不論職位有多高、權力有多大,只要觸犯黨紀國法,只要損害黨和人民利益,都要堅決懲治,決不姑息、決不手軟。 由此想到一個問題,蘇榮、周永康、徐才厚,這些曾經(jīng)烜赫一時的“大老虎”被拿下,其實說明了一個道理:從“權力之巔”到“籠中之虎”的距離看似遠過天涯海角,實際上也有可能是頃刻之間。 蘇榮“個人擅自改變組織決定”,“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chǎn)重大損失”,這些都與其手中的“權力”脫不清干系。權力是柄雙刃劍,“權力之巔”往往也是“懸崖之頂”。如果不能正確用權,把權力權力當成建功立業(yè)、光宗耀祖的“寶杖”,抑或“呼風喚雨”“任性妄為”的資本,那么無論多么炙手的權力,多么煊赫的背景,轉(zhuǎn)眼就可能煙消云散。 不必感嘆世事無常,白云蒼狗,還是堅信“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信奉“出來混總是要還的”,與機關算計追逐權力,不如腳踏實地追求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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