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南京市建鄴區(qū)的市民顧先生,其6歲女兒今年秋天上學,很可能將面臨“舍近求遠”的現實,不能進家門口400米左右的一家小學,而是要到兩公里以外的另外一所小學,路上要穿過8條馬路,過8個紅綠燈。產生這種怪異現象,是因為他所在的小區(qū)不在那所近距離的小學的片區(qū)范圍之內。為此,他早在一年前就提起了行政訴訟,將區(qū)教育局告上了法庭。 我國城市居民中,類似顧先生這樣的煩惱不會少。按照教育部的規(guī)定,小學生入學要求就近入學,這是一項頗為人性化的規(guī)定,可以讓孩子們有更多的睡眠時間,也減少在馬路上奔波的安全隱患,讓家長得以安心。但是,為了不讓自己的孩子輸在起跑線上,家長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進一所好一點兒的小學。城市的商品房市場出現以后,越來越多的家長在購房時總是選擇附近有一所好學校的樓盤,市場嗅覺靈敏的開發(fā)商看到了其中的商機,推出“學區(qū)房”的概念,坐地起價還供不應求。然而,這種“學區(qū)房”通常是開發(fā)商的一廂情愿,與教育部門劃定的學校片區(qū)并不一致,家長花了大價錢卻不能把孩子送進理想的學校,社會矛盾也由此產生。 這種矛盾產生的根源,在于我國基礎教育資源分配的嚴重失衡。不要說農村與城市之間、大城市與小城市之間在教育資源享有上的巨大落差,即使是在同一城市,教育資源的分布也很不合理。家長都想把自己的孩子送進好學校,好學校附近的孩子自然可以享受“近水樓臺”的好處,但在市場化的環(huán)境里,家長可以通過購房,讓自己的孩子擠入學校所在學區(qū)之列。而在這種格局下,好學校事實上也背上了不堪承受之重。 要解決這個矛盾,關鍵在于讓教育資源努力實現均衡配置。目前,很多地區(qū)仍然實行重點小學制度,重點小學由于集中了優(yōu)質教育資源,有著優(yōu)秀的老師和辦學條件,在應試教育的指揮棒下,升學率相對較高,許多學生都想擠進去。但重點小學畢竟有限,學校的招生數量也有一定限額,可以說,重點小學的存在直接導致了基礎教育的不公。 由于歷史的因素,一些學校的辦學條件好一點,一些學校差一點,這種硬件上的差別是一種客觀存在,但是在辦學經費、師資力量等分配上,教育部門應更多地照顧一些基礎條件相對較差的學校,讓每一所小學都能成為孩子們健康成長的樂園。實際上,隨著城市拆遷的大規(guī)模出現,原有的重點小學布局已經不適應現在城市居民的居住狀況,而隨著城鎮(zhèn)化的興起,大量農村的孩子進入城市以后,教育資源分布的均衡更有利于基礎教育的普及,提高城鎮(zhèn)化的質量。 “學區(qū)房”概念,人為地制造了優(yōu)質學校的入學緊張,而由于它并沒有得到教育部門的認可,因此也容易產生社會矛盾,一些花費巨資購買了“學區(qū)房”而不能如愿的家長,自然容易產生怨氣。因此,政府部門有必要對此進行監(jiān)管,對于一些開發(fā)商利用“學區(qū)房”概念隨意提高房價的行為必須進行查處,特別是其中可能隱藏的教育部門與開發(fā)商暗中串通制造“學區(qū)房”的行為,更是一種涉及權力尋租的腐敗行為,必須依法嚴肅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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