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扶正”廣場舞變成社會善治
2015-09-08 09:57:14?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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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部、體育總局、民政部、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印發(fā)《關于引導廣場舞活動健康開展的通知》,要求為基層群眾就近方便地提供廣場舞活動場地,將廣場舞活動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有網友對此點贊,認為此舉能豐富“大媽們”的生活,納入規(guī)范管理或可除掉廣場舞“擾民”的標簽。也有部分網友擔憂,廣場舞難擺脫噪聲大、組織亂的老毛病,明確表示“支持跳舞反對噪聲”。(9月7日中國新聞網) 廣場舞自誕生之日起便毀譽參半,正是因為有很多民眾喜歡跳廣場舞,而在城市規(guī)劃并不合理的條件下,廣場舞活動又容易干擾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這項民間自發(fā)的娛樂活動,引發(fā)了權利之爭,暴露了基層社會治理的一些弊端與矛盾。將廣場舞活動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可以理順各方關系,為廣場舞活動提供與規(guī)范各方都能接受的場地、活動時間等等。 今年初,國家體育總局宣布,將在全國推出由專家創(chuàng)編、適合不同人群、編排科學合理、群眾簡單易學的12套廣場健身操舞優(yōu)秀作品,并對其進行推廣和培訓。此次文化部等四部門引導廣場舞,則與此有所不同,是對廣場舞進行全面的規(guī)范與管理。 通過國家相關部委的肯定與扶持,?廣場舞將變得“有名有分”,在進行城市規(guī)劃與文化娛樂活動場地劃分時,?熱愛廣場舞活動的民眾將有了名正言順的發(fā)言權。廣場舞作為一種民眾參與度高的全民娛樂活動,如何科學合理地為其開辟一塊“長袖善舞”的場地,讓廣場舞不至于擾民,也不至于如打游擊戰(zhàn)一般,忍受他人的非議,“茍且偷生”,不僅保障跳廣場舞民眾的正當權益,也維護其他居民不受噪音干擾的權利,這才是人們樂于見到的“善治”。四部委此次聯(lián)合行動,讓人看到解決這一問題的希望。 如果四部委的聯(lián)合行動卓有成效,不僅讓?“廣場舞大媽”喜笑顏開,也讓當?shù)鼐用癫辉儆性胍糁當_,是鼓勵與支持全民娛樂活動,也是對社會風氣的有效治理與改善。 要看到?廣場舞是民間的自發(fā)娛樂活動,對其實行規(guī)范管理,不能大包大攬,可以進行適當引導,如組織公益培訓、組織一些比賽活動,進行原創(chuàng)作品征集評選等,但不能讓廣場舞變得千篇一律,要能充分尊重其自發(fā)性質,而在場地方面也需要予以規(guī)范。也要避免廣場舞被“扶正”后,變得自大,更為不顧忌他人感受。 也要看到,隨著中國社會老齡化加劇,而城市發(fā)展缺乏科學合理的規(guī)劃,因廣場舞活動等引起的矛盾越發(fā)凸顯。是新問題,也是歷史遺留問題,要從根本上解決,并無法一蹴而就。但有努力,就有希望,將廣場舞活動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就是正視社會發(fā)展中所遇到的難題,職能部門并沒有對這些社會問題視而不見,任其“野蠻生長”,而是表現(xiàn)出了自身的兜底責任,這種責任心是解決問題的鑰匙,是對民生問題的呼應,是對保障民生的承諾。 在執(zhí)行時,要對場所進行規(guī)范管理,也要避免對廣場舞活動進行不必要的干擾;同時,也要引入社會共治,?將規(guī)范管理廣場舞,當成規(guī)范文明社會的契機,讓廣場舞舞出文明,讓公眾能在文明的氛圍中和諧相處,共營良好社會環(huán)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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