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網約出租車、私家車、大巴、“摩的”后,這兩天眼尖的市民又在中關村發(fā)現了“網約自行車”。這種網約自行車不用辦卡,用手機就可以完成借車、還車、繳費等過程,騎行半小時收費1元錢,但目前僅限在五環(huán)內騎行。同時,“網約自行車”不設置固定的還車地點,只要在公共區(qū)域就能還車,有望解決公共自行車需要將車還到還車點的“麻煩”。(8月25日《北京青年報》) “網約自行車”具有兩大獨特的優(yōu)勢:其一,它是一種節(jié)能環(huán)保的出行方式,勢必被政府和社會所推崇;其二,它借助網絡途徑運營,既便捷又時尚,容易被網民接受,具有較大的發(fā)展?jié)摿ΑR簿褪钦f,它比其它網約車多了環(huán)保功能,又比公用自行車多了網約手段??梢灶A見,“網約自行車”一旦形成規(guī)模,就有望被廣大民眾所青睞。 然而,“網約自行車”也會面臨一些發(fā)展難題。譬如,它需要在城市里確定多個場地,否則便捷就無法保障。它需要保持相對低廉的價格,否則就可能被公用自行車擠出市場。它最好能形成一定的規(guī)模,否則也難以普及并被社會認同。這畢竟是新生事物,也可能還有其它問題,將在運營過程中逐一暴露。 因此,若想讓“網約自行車”做大做強,社會就應該幫助企業(yè)克服這些困難。在場地方面,應盡可能幫助企業(yè)在城市中心地帶找到立足之地,也不妨將公用自行車的場地和設備租借或無償提供給“網約自行車”。在價格方面,公用自行車是政府購買的一項公共服務,“網約自行車”在價格方面不具競爭力,是否有必要適當給予“網約自行車”以補貼,這方面值得探討。假如類似問題解決好了,“網約自行車”就有望形成一定的規(guī)模,成為市民出行的重要選項。 “網約自行車”與公用自行車具有不少相同之處,只不過一個由政府主導,一個由市場自發(fā)產生而已,因此可以將其當成由市場提供的公共服務產品,具有幫助政府化解城市病的作用,理應得到政府和社會的大力支持。公用自行車不僅要包容“網約自行車”,而且應該主動為其提供方便,使兩者形成互補。 而從發(fā)展趨勢看,當前“網約自行車”只在北京和上海部分區(qū)域出現,假如發(fā)展順利,這一模式也勢必走向其他城市??吹竭@一出行模式的獨特優(yōu)勢,為其落地生根提前做好謀劃,促使其能夠在多地做大做強,是“網約自行車”這一綠色環(huán)保新模式應該得到的禮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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