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與行人爭道搶行是長期存在的交通頑疾,由此導致的死傷事故頻頻發(fā)生。近年來,各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出臺相關舉措,倡導并規(guī)范機動車禮讓行人?!?/p> 日前,北京市交管部門針對路口交通亂象展開綜合治理,明確“機動車不避讓行人罰款200元、記3分,非機動車闖燈越線罰款20元”的處罰規(guī)定。據統(tǒng)計,6月12日零時至19日24時,北京交管部門共處罰包括機動車不避讓行人,行人、非機動車闖燈越線等交通違法行為9173起。 中國已經進入“汽車時代”,機動車保有量和駕駛員數量迅速攀升。這要求全社會除了要有完善的交通規(guī)則體系,交通參與者也需要具備基本的文明素養(yǎng),比如遵守道路信號燈指示、相互謙讓、禮讓弱勢一方、對生命懷有敬畏等。 在所有交通參與者中,機動車相比于行人、自行車是強勢一方,理應承擔更多的禮讓義務。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車讓人”也有明確規(guī)定。因此,“車讓人”既是文明的底線,也是法律的強制要求。 據介紹,僅2016年北京市發(fā)生的因機動車遇人行橫道時未減速行駛或停車讓行導致的事故就達37起,傷21人,死亡18人。血淋淋的數字說明,一些司機缺乏對生命的敬畏,與行人、自行車搶行,沒守住基本的文明底線。 也要看到,一些地方交管部門執(zhí)法偏松偏軟,覆蓋面不夠,讓一些司機存有僥幸心理,形成“破窗效應”。北京市此番對不避讓行人的機動車祭出“罰款記分”的重拳,應當長期堅持、久久為功,讓司機養(yǎng)成“斑馬線禮讓行人”的文明自覺。 此外,在重罰“車不讓人”的同時,行人、自行車等也必須依法約束自身行為,畢竟所有的道路交通參與者都是交通文明共同體的一員。人人遵法紀、守底線,既是守護生命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交通出行效率的前提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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