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直播應有邊界
2024-07-16 10:00:31?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網絡直播豐富了人們的日常生活,但也帶來許多新的麻煩。近日,又有直播引發(fā)爭論——多名主播在地鐵站里架起相機,實時記錄神色匆匆、疲憊擁擠的乘客。這樣的直播行為讓許多人感到不適,紛紛發(fā)帖吐槽。涉事地鐵迅速回應,稱將加強管理,拍攝視頻或直播需提前備案。 在公共場合進行直播活動,可能面臨違法風險。民法典第1019條明確規(guī)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諸如“地鐵直播”等行為不僅是對他人隱私的不尊重,更可能影響到公共秩序。 此事還面臨另一個矛盾點,即被直播的主體對象究竟是地鐵站的整體景象,還是其中一個個具體的人?從涉事直播間標題來看,似乎只是對某個場景的直播,反映的是城市一角的樣貌,但是地鐵站作為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乘客難免成為直播內容的一部分,無論主播拍攝目的如何,都應征詢他們的許可、避免侵權。更何況,直播并非單向輸出的過程,觀眾發(fā)送的彈幕評論,直播過程中產生的互動乃至交易行為,都會使得鏡頭或聚焦或失焦,不排除侵害他人權益的可能性。 扎根網絡平臺的自媒體直播帶有很強的逐利性質,必須嚴格約束其邊界和底線,警惕其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媒體出于公共利益在公共場合進行直播,尚且需要受到嚴格規(guī)范。若無正當理由,更要防止個別主播肆意拍攝,將他人肖像權變成自己牟利的工具、惡俗的談資。無處不在的直播鏡頭,正在不講道理地“入侵”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個別主播在追捧流量紅利的同時,能否自覺承擔起公共傳播所面臨的社會責任,引人深思。 炙手可熱的直播市場,會吸引部分頭腦發(fā)熱的創(chuàng)作者,也可能產出不合時宜的直播內容:有商家將鏡頭偷偷對準顧客,充作廣告招攬人氣;有救護車司機在高速公路上直播飆車,靠獵奇取悅粉絲;更有學生將宿舍作為直播場所,甚至涉嫌媚俗擦邊……網絡直播帶來了技術風險和倫理沖突,讓許多人被迫“卷入”其中,或是成為屏幕背后的觀看者、審視者,抑或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鏡頭中的“楚門”,甚至是他人表演行為的受害者?!暗罔F直播”等事件提示人們,網絡直播應有邊界。 “全民直播”時代,人人都有分享生活的自由,也應保證他人不被直播的權利。日前,中央網信辦部署開展“清朗·網絡直播領域虛假和低俗亂象整治”專項行動,對7方面突出問題進行重點整治,釋放出強監(jiān)管的鮮明信號。也期待有關部門和網絡平臺攜手共治,持續(xù)清理違規(guī)內容,還直播行業(yè)以清朗和諧。(默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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