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掛證”亂象根在鏟除生存土壤
2024-09-12 22:15:33?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一級房建證,貴州、湖北的單位,掛靠3個月,5000~6000元;浙江的單位,掛靠一年,1.7萬~1.8萬元,上全年社?!薄白C書掛給我,你等著收錢就行”……近日,北京的張先生收到一位中介發(fā)來的上述信息。張先生說,自從去年他將自己的一級建造師證分享到社交平臺后,隔三岔五就有中介私信詢問其是否愿意將證書掛靠出去。(9月11日《工人日報》) 所謂證書掛靠,是指將個人的職業(yè)資格證書,掛到非供職單位名下,持證人平時不參與掛靠單位的工作,卻能獲取一定的報酬或其他利益?!皰熳C取酬”不僅造成了某些非從業(yè)者為了“掛證”而考證,也導致了“干活的沒有證,有證的不干活”的亂象。證書掛靠固然方便了企業(yè),看似多方獲利形成多贏局面,但由于持證人員并不實際參與工程項目一線工作,這不僅有悖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也會影響工作質效。尤其是消防、建筑、監(jiān)理、醫(yī)藥等行業(yè),與公眾利益休戚相關,否則,難免會損害公共安全,引發(fā)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甚至會危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盡管國家明令禁止證書掛靠行為,中央和地方持續(xù)開展打擊證書掛靠的行動,也從來未松懈過,但醫(yī)治效果并不理想。究其根源,“掛證”行為有存在的“肥沃”土壤,于企業(yè)而言,參與項目投標,需要擁有一定數(shù)量的持證員工,通過“租證”,既節(jié)省一筆可觀費用,又能提高了競標能力。對于“掛靠族”來講,“躺著”就能賺錢。于是,在某些中介的撮合下,證書掛靠就在三方之間形成了“你情我愿”一樁生意。 更為重要的是,相關行業(yè)的法律法規(guī)雖嚴令禁止,卻沒有明確且清晰的處罰標準。職能部門在處罰“掛證”的持證人、涉事企業(yè)時,通常采取撤銷個人證書、企業(yè)資質或勒令企業(yè)整改等行政處罰,無法對整個“掛證”利益鏈條構成有效震懾。 鏟除證書掛靠土壤,需要綜合施策。一方面,從頂層制度設計為著眼點,盡快修葺各類職業(yè)資格證書注冊、使用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加大對參與“掛證”的相關人員、企業(yè)的追懲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同時,強化信息共享機制。通過社保和銀行流水對比、人事檔案核查等多種手段,來甄別勞動關系存續(xù)情況,確保監(jiān)管層面落實“人證合一”。此外,職能部門要做好調研論證,最大限度地減少、取消過于嚴苛、不合理、可有可無的資質要求。(吳睿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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