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所謂“名心勝者必作偽”,名和利對于貪官來說,就是魚和熊掌,追名逐利似乎是貪官志在必得的人生追求。因為是否擁有先進之類的榮譽對貪官而言確實有著非比尋常的意義,也注定了他們會比其他人有著更為迫切的獵名心理。而且貪官對沽名釣譽的喜好,似乎有著合乎邏輯的理由,拿榮譽給自己的臉上貼金,為自己的腐敗行為遮羞,以便可以隱藏得更深,這是非常簡單的道理。而另一方面從陳小濤案件來看,貪官背后也可能隱藏著更大的貪官,于是用貪來的不義之財,打點和行賄上級,鞏固自己的靠山,從而獲得榮譽并保持官位,為繼續(xù)腐敗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對于太看重名譽的領(lǐng)導(dǎo)干部是需要警惕的,榮譽不僅可能成為他們繼續(xù)升遷的“敲門磚”,還是他們非常實用的“遮羞布”。李啟紅和陳小濤之流的榮譽都給了我們這樣的啟示。
從現(xiàn)實的情況看,貪官的榮譽往往最經(jīng)不起時間的檢驗;而隨著大量貪官的原形畢露,他們頭上所籠罩的榮譽也必將如肥皂泡般地輕易破滅,不僅沒有什么觀賞價值,更落下笑柄,甚至加速榮譽貶值的趨勢。貪官的榮譽含“金”量越高,或許越不值錢,這也許就是物極必反。(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