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27日印發(fā)《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chǎn)稅試點的暫行辦法》,辦法規(guī)定從1月28日起對上海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購住房征收房產(chǎn)稅,稅率因房價高低分別暫定為0.6%和0.4%。
另訊,重慶市定于1月28日正式啟動改革試點工作,征收對象是獨棟別墅高檔公寓,以及無工作戶口無投資人員所購二套房,稅率為0.5%-1.2%。(東南網(wǎng)手機版)
上海市人民政府27日印發(fā)《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chǎn)稅試點的暫行辦法》,辦法規(guī)定從1月28日起對上海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購住房征收房產(chǎn)稅,稅率因房價高低分別暫定為0.6%和0.4%。
另訊,重慶市定于1月28日正式啟動改革試點工作,征收對象是獨棟別墅高檔公寓,以及無工作戶口無投資人員所購二套房,稅率為0.5%-1.2%。(東南網(wǎng)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