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開展紅色文化活動無疑有著獨特的優(yōu)勢,給重慶的紅色文化活動潑上這么一瓢涼水,絲毫沒有貶低紅色文化的意思,而是因為對紅色文化的“器重”。按理說作為開展紅色文化的倡導者和組織者,重慶市的各級領導干部應該帶頭踐行紅色文化所蘊含的精神,但重慶市仍然有腐敗現(xiàn)象的。記憶中重慶的紅色文化活動始于2009年,重慶高院院長錢鋒在2010年全市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說,一些法官8小時外醉生夢死。而不久前剛剛去職的重慶江津區(qū)委原書記王銀峰,在任期間更以“衙門”“風水”和“作對”的奇談怪論,引起公眾和輿論的廣泛批評。不需要拿更多的例子來說明,相信重慶的法官還有王銀峰,應該也都積極地參與了紅色文化的活動,但怎么就沒有熏陶出健康、高雅或者高尚的精神世界?
這樣說不是要否定紅色文化,只想說明紅色文化不是靈丹妙藥這么一個簡單的道理。紅色文化進監(jiān)所,應該是創(chuàng)新也是好事情,相信會對促進在押人員的教育改造,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起到積極的作用。但是把在押人員參與紅色文化傳播活動的情況,作為立功受獎減刑假釋的一個重要依據(jù),可能有些過頭了。歷史和現(xiàn)實的教訓都反復證明,期望越高,往往落差越大。參與紅色文化傳播,并非思想境界就高了,就像其他參與紅色文化的官員們,依然也會腐敗一樣。教育改造還得遵循因人施教、對癥下藥的原則,在押人員是否立功受獎和減刑假釋,還是要以教育改造的實效來決定,而不能以是否參與紅色文化的傳播來衡量。否則,可能被人利用和鉆空子,不恰當?shù)孬@得減刑假釋的機會,那就非功而是過了。(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