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不上鏡,是無視人民監(jiān)督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05-31 編輯:黃水來
誠然,社會中官員掌控公共資源的分配與使用,其所作所為關涉民眾的生活、社會的進步與發(fā)展。但,我們不能否認一個事實,官員的權力來源于人民的授權——公眾通過法律程序,把公共權力“委托”給他們信得過的人。官員的一言一行代表著公權力,所以一有不妥,百姓的抱怨、批判很正常,同樣也有權力剝奪官員的“烏紗帽”。如果官員都明確了這個政治要義,周建忠股長還敢戴著口罩接受采訪嗎?而現(xiàn)實的語境下,百姓手中的監(jiān)督和決定權力的闕如,難以落實。因而,政府采購、工程招標以及交通、土地、城建等各個領域,總有些官員腐敗,且還展示出權力的傲慢、偏見與蠻橫的姿態(tài)。 中央三令五申強調(diào)責任到人,發(fā)生違規(guī)之事的責任人就應該被查處。眼前是,相關責任人戴口罩上鏡,沒有錯誤戴口罩干嘛?有錯誤戴口罩能捂住臉,能捂住錯誤嗎?配合采訪、接受調(diào)查就是你必須履行的義務,你有權不上鏡,難道上級就沒有權撤你的職嗎?出現(xiàn)戴口罩上鏡,就是無視紀律政策法律。為什么敢于有恃無恐,無非是特權思想在作祟,是該好好治治這類官員了。 作為納稅人錢的供養(yǎng)的國家工作人員,接受公民監(jiān)督是義務和責任。首先廣大納稅人的知情權不能剝奪,其次公民對國家工作人員的監(jiān)督權也必須得到滿足。拋去周建忠股長是否濫用職權,違規(guī)征地不說,要等紀檢部門核實。就從自稱“有權不上鏡”這點來說,深深刺痛了公眾和媒體的心!(夜雪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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