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的賠償讓火車成為殺人機器
來源:東南網 2011-06-28 編輯:黃水來
“被火車撞死,以前有的不賠錢,有的才賠個幾百元錢,根本沒得商量,要鬧才有錢,不鬧就沒錢?!弊蛱?,易家邦村民盧美姑說。據統(tǒng)計,從1983年到2006年,長達28年的時間里,鐵路賠償金就維持在300元,易家邦死于鐵路的12名村民總賠償金為7850元(見6月25日《海峽導報》)。 火車撞死一條人命,卻只賠償死者家屬區(qū)區(qū)300元,這樣的價格連買一只寵物狗的錢都不夠。而且這樣低廉的價格還是一口價,死者家屬對于這個價格不接受,連這點低廉的賠償都拿不到。這就是一向自我標榜,“人民鐵路為人民”的鐵路部門。 火車撞死一條人命,只賠償死者家屬區(qū)區(qū)300元,這對于財大氣粗的鐵道部門算不了什么。既然這樣的賠償讓鐵路部門不痛不癢,鐵路部門又怎會把老百姓的生命安危放在心上。在福建龍巖新羅區(qū)蘇坂鄉(xiāng)易家邦村,20多年來,有20多個人死于一段300多米的鐵路,鐵路部門對此并沒有引起高度的重視。而去年《成都商報》也同樣報道,在湘桂鐵路永州段南河嶺村境內2公里長的鐵路沿線上,從1956年到去年共有41人死于非命。 血的教訓并沒有換來鐵路部門深刻的反思,無非只是增加了鐵路部門一次300元或者是更高一點的賠償支出而已。至于鐵路設計是否存在某些缺陷,鐵路部門能不能通過修建涵洞或天橋的辦法,將穿行在鐵道線上的人流分流出去,讓他們有一個可以安全通行的通道。在超低死亡價格賠償的背后,鐵路部門連自己的良知也丟失了。在同一路段一再發(fā)生行人被撞死亡的事件,而鐵路部門也一再重復著賠償后不再反思的麻木。 300元的賠償讓火車成為殺人機器,而那些負責安全管理的鐵路部門的員工,則成了不折不扣的“劊子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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