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金改案遭到重判 扁心情失望
來源:東南網 2011-10-14 編輯:黃水來
鄭文龍隨即發(fā)表律師團3點聲明。他首先指出,馬英九在去年11月5日扁案一審判決無罪后,9日召見“司法院”正、副院長及秘書長,此舉為“公然干涉審判”;“最高法院”在11月11日將龍?zhí)栋覆萋识ㄗ?,因此扁案是典型的“政治干預判決”,試問這樣的判決人民會相信嗎? 鄭文龍認為,“高院”二審法官在“憲法”沒有明文規(guī)定,“總統(tǒng)”擁有金融機構合并權限之下,擅自違背罪刑法定原則、憲政體制做出有罪判決,深感不能認同,律師團將提出上訴,追求司法公平正義,希望獲得如一審庭長周占春獨立審判的判決。 另外,鄭文龍說,陳水扁認為二審法官開庭的問案態(tài)度,充滿偏見、有罪推定的態(tài)度,均無采納被告提出的有利證據,顯然是配合明年1月14日選舉的提款機,感嘆扁案是司法“照妖鏡”,司法改革仍有漫長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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