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增7所中學獲清華校長推薦資質
來源:東南網 2011-10-23 編輯:唐麗萍
未參加公益活動不得被推薦 福州一中校長李迅表示,2011年清華的“自主招生A計劃”,專門針對綜合表現特別突出或特長極為顯著的優(yōu)秀學生,福州一中推薦了乒乓球特長顯著的陳正穎同學。相比之下,2012年的“領軍計劃”,獲得推薦的學生不但成績要非常好,而且應該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良好的協調溝通能力,無論學生將來從事科研、經濟,還是政治方面的工作,這都是領軍人物必備的能力;二是社會責任感。不久前北大公布2012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實施細則,也要求被推薦學生必須“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不關心他人,從未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的學生不得被推薦。兩所高校不約而同地強調了社會責任感的重要性,而這也是如今的中學生普遍欠缺的。 對學生綜合素質提出更高要求 福建師大附中今年是首次獲得清華自主招生的推薦資質。該校校長助理王煥蒲認為,相比“自強計劃”和“拔尖計劃”,“領軍計劃”對學生綜合素質提出更高的要求,該計劃推薦的學生,應該具有未來在行政管理、企業(yè)管理或其他領域成為領頭羊的潛力。師大附中將選拔志向遠大、成績拔尖、綜合素質強、品學兼優(yōu)的最優(yōu)秀學生向清華推薦,不但成績要名列年段前茅、各學科均衡發(fā)展并有所專長,而且要胸懷遠大、追求卓越,正如師大附中校訓所言,“以天下為己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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