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待官員裸聊以暴制暴會合適嗎?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11-23 編輯:林洪熙
法治的最大功用,就是可以避免暴力,而暴力不僅對社會、對個人都是最大的傷害,這方面文革就是最大的表現(xiàn)。像這種曝光已經(jīng)超出了法治的范疇,是對公民隱私的直接侵害,如果這種行為沒有流露出來,他對社會的損害作用是微弱的,但是一旦曝光,就形成了核裂變,可見無法治的行為,其本身就是暴力行為,應該受到法治的懲處。 腐敗官員應當受到懲處,但是這種偏離法制軌道的行為,與文革時期的大字報行為沒有本質(zhì)區(qū)別,官員首先是人,他的基本人權(quán)在沒法律剝奪之前是不容侵犯的,如果我們這點做不到,不但貪官是反不盡的,相反最終我們被一個人都會人人自危,社會和諧從何而來? 因此這種不擇手段,甚至色誘或者其他無視個人隱私的曝光,也需要謹慎對待,是社會文明的進步體現(xiàn)。(肖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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