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一個都不寬恕”是些什么人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2-05-14 編輯:黃水來
有黃萍蓀者,又伏許葉嗾使,辦一小報,約每月必詆我兩次,則得薪金三十,黃竟以此起家,為教育廳小官,遂編《越風(fēng)》, 約“名人”撰稿,談忠烈遺聞,名流軼事,自忘其本來面目矣?!皶藞蟪鹧u之鄉(xiāng)”,然一遇叭兒,亦復(fù)途窮道盡! 魯迅不會寬恕的,還有一種人,就是“拉大旗做虎皮,包著自己去嚇唬別人”并以“鳴鞭為唯一業(yè)績”的“奴隸總管”了。他對這類人的厭惡,其實并不亞于他的“怨敵”。這種厭惡情緒,在《答徐懋庸并關(guān)于抗日民族統(tǒng)一戰(zhàn)線問題》一文中,已經(jīng)體現(xiàn)得淋漓盡致。 就像孔子的寬恕不是絕對的一樣,魯迅的不寬恕也不是絕對的。以上所說的這一切的“不寬恕”,都有一個界限,就是“改而止”。所以,假如魯迅知道日后楊蔭榆保持民族氣節(jié),慘死于日寇之手,假如魯迅日后知道章士釗仗義出庭為陳獨秀作法律辯護,如此等等,則另當(dāng)別論, 孔子也有不寬恕的。若將孔子的不寬恕與魯迅的不寬恕相比較,似乎又有若干區(qū)別。 其一,魯迅不寬恕的都是權(quán)勢者或有權(quán)勢者之習(xí)氣的人以及權(quán)勢者的幫兇或幫閑,孔子不寬恕的,主要是與他的“克己復(fù)禮”的政治理念相悖的人。因而,魯迅的不寬恕,僅僅表現(xiàn)為心理上的不寬恕,包括“最高的輕蔑,是連眼珠子都不轉(zhuǎn)過去”,最多也就是以筆墨進行無情的揭露,使之“麒麟皮下露出馬腳”??鬃拥牟粚捤?,有時——當(dāng)他處于權(quán)勢者之位時——卻可以置人于死地。 其二,魯迅的不寬恕出自社會正義感,大多為弱勢者抗爭,孔子的不寬恕,未免也挾帶個人恩怨。例如,他之對于陽貨,固然是因為“陪臣執(zhí)國政”有違他的政治理念,卻也未必與他17歲那年赴季氏之宴請而被陽貨“斥退”無關(guān);他之誅少正卯,除了他說的那五條罪狀,恐怕也有少正卯講學(xué)吸引了他的弟子使他“三盈三虛”的積怨。 其三,魯迅的不寬恕是他明明白白地宣告了的——“讓他們怨恨去吧,我也一個都不寬恕”,孔子就不敢如此直言,明明有不寬恕的行為,依然使人感到他有“寬恕”的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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