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勝文槍擊案續(xù)審 兇手改判無期
來源:臺海網(wǎng) 2012-10-25 編輯:黃水來
臺海網(wǎng)10月25日訊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連戰(zhàn)長子連勝文遭槍擊案,10月24日依殺人罪判槍手“馬面”林正偉無期徒刑,剝奪公民權(quán)利終身。 連勝文在2010年11月26日臺灣“五都”選前之夜,為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站臺,遭林正偉槍擊、臉部中彈,參加造勢晚會的民眾黃運圣則慘遭流彈擊斃。 新北板橋檢方去年1月間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將林正偉起訴。板橋地方法院今年5月判林正偉24年有期徒刑。臺灣高等法院加重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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