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擒獲殺人犯申報見義勇為遭拒
來源:南方日報 2012-11-20 編輯:黃水來
保安擒住殺人犯 申報見義勇為遭拒絕 見義勇為基金會:職務(wù)行為不符合申報條件 10月8日,虎門中心客運站幾名保安擒獲一名殺人兇犯,東莞市公安局登記了這些保安的個人信息,欲替其申報見義勇為,卻沒有成功。 東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認為,這些保安擒獲殺人犯是其職務(wù)行為,不符合見義勇為的申報條件。 見義勇為申報未通過 東莞市公安局工作人員透露,其于10月11日,專門到虎門中心客運站統(tǒng)計了幾名保安的個人資料,并復(fù)印了他們的身份證。該公安人員說:“我負責(zé)把他們的申報材料寫好,然后交給辦公室,再送給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申請?!?/p> 用來申請見義勇為的身份證復(fù)印件交上去之后一個月了,幾名保安也沒收到回音。直到11月13日,實在按捺不住的張姓保安通過114號碼查詢,找到了東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的電話。打電話咨詢之后才知道,他們見義勇為的申請沒有通過。 張先生說:“基金會說,我們這是在上班期間抓的人,是工作義務(wù),不符合申報條件?!?/p> 對此,東莞市公安局表示無奈。有工作人員說:“我們很想幫他們申請,因為這畢竟是體現(xiàn)了他們的勇氣與責(zé)任感,是應(yīng)該鼓勵的。但見義勇為基金會有自己的規(guī)定,我們也得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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