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開通12110短信和網上報警服務
來源:福州日報 2013-01-10 編輯:唐麗萍
福州新聞網訊 9日,省公安廳新聞發(fā)布會通報,我省公安機關2012年12月15日試運行、2013年1月1日正式開通12110短信、網上110報警服務。 據了解,12110短信報警具有隱蔽、安全等特點,群眾可安全快捷報警;網上110報警具有內容準確、可發(fā)送附件等特點,群眾可以完整、詳細地描述報警內容,并可提供有關圖片、文檔和音視頻資料等。據統(tǒng)計,開通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已運用該平臺受理群眾報警527起,成功解救被騙、被困群眾2名。 12110短信報警 短信報警主要適用情形:一是聽力語音殘障人士報警、求助、投訴;二是報警人遭遇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現行違法犯罪活動,不宜撥打110電話進行報警的特殊情形;三是向公安機關舉報有關違法犯罪的線索;四是其他通過12110短信報警更加適宜的情形。例如,在公交車或長途車上遭遇扒竊、設賭、搶劫等場面,被綁架、非法拘禁等人身受到限制,發(fā)現家里有小偷打電話可能遭遇危險,處在賭博、賣淫和販毒等復雜場所等。 報警處置流程:凡在我省入網的中國移動、中國聯(lián)通、中國電信手機用戶,如遇到不便使用語音報警的警情,只要發(fā)送短信到12110,省公安廳短信報警平臺將即時接收報警信息,并根據手機報警用戶位置信息或號碼歸屬地自動分發(fā)到各市、縣公安局指揮中心短信報警受理席位,由接警員向報警人核實警情,判明警情性質,并根據警情的實際情況及時處置。各地公安機關指揮中心接收到上述情形下的短信報警后,將及時通過短信回復報警人,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將直接指令警力出警處置;對于非公安機關管轄的,一般情況下,短信報警平臺以短信方式回復報警人,告知其向所求助事項的主管部門或單位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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