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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攜子能否索要撫養(yǎng)費
www.uplandwellness.com?2011-05-23 17:25? ?來源:中律網
我來說兩句
案例:
明知對方已有妻室,癡情人張某還是做了李某的情人,并為李某生育一子。后李某不辭而別,生活陷入困境的張某帶著年幼的兒子從老家趕到李某所居住城市。在多處尋找李某未果的情況下,張某將李某起訴到法院,要求給付撫養(yǎng)費。
2008年,李某在某地做生意時與當地女子張某相識,后同居生活并為李某生育一子,今年年初,李某偷偷離開張某。無奈之下,張某要求李某給付撫養(yǎng)費。請問:張某能否索要撫養(yǎng)費?
解析:
首先,李某已有家室仍與張某同居,以及棄張某母子生活于不顧的行為是不道德的,法院根據我國《婚姻法》有關婚生子與非婚生子所享有的同等權利和義務,判決李某一次性給付子女撫養(yǎng)費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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