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看法
銀行若不能舉證有效催收
欠款則已超過追討期
191.11元,過了5年飛漲到10854.43元。究竟誰該為這筆欠款買單?
我們先后撥通了一些律師的電話,其中絕大部分人認為:透支的錢是要還的,但這筆錢上漲的速度的確有點過快了。
比如,浙江元祐律師事務所主任倪智敏提出了三點意見。
倪智敏認為,信用卡透支后未歸還,屬于客戶違約現(xiàn)象,繳納一定補償是應該的。但這些利息、滯納金屬于“違約責任”,有法律意見規(guī)定“應該與損失相當?!?/p>
“2007年的191元和2012年的10000多元錢,顯然不能畫上等號,相差太多?!?/p>
此外,倪律師說:“董小姐雖然聯(lián)系地址出現(xiàn)改變,但聯(lián)系方式并未改變,還是有辦法通知到的。在這次事件中,銀行是受害方,但在利益受損的情況下,它應該想辦法避免損失擴大,否則其中一部分擴大化的損失,它自身也要承擔責任?!?/p>
最后,倪智敏提出:“進入司法程序,如果銀行不能舉證在認定董小姐違約后兩年內,對她進行過有效的催收,那么董小姐可以這筆欠款已超過追討期為由,為自己爭取權益。
記者手記
替校園持卡人把把關
如今這年頭,信用卡早已是生活中司空見慣的東西,甚至成為一些“消費控”皮夾子里的法寶,代表了一種新的生活主張。
可是,對于一些涉世未深的學生來講,人手一張信用卡,就不一定是好事了。更何況董小姐還是大一新生那會兒,是6年以前的事情了。
說到這里,就不得不掃掃銀行和學校的興了。
時下的校園里,經(jīng)??梢钥匆姼鞔蟀l(fā)卡行的校園“辦事處”,家家都想從大學生這個潛力無窮的市場里分一杯羹。
而這樣的推銷行為,如果沒有得到學校的同意,自然是開展不了的。
可是從大學生本身來講,有些人辦卡是為了跟風;有的辦卡就是為了拿贈品。這些學生其實并不清楚,信用卡使用不當,會影響到自己的信用。
咱們再回頭來說說董小姐碰到這樁事情。學校說辦卡是為了給學生發(fā)一些相關資金,道理上也說得過去??蛇@卡是不是一定要辦成透支卡,細節(jié)是值得商榷的。
而從銀行來說,在給學生辦信用卡時,總是把透支額度設定得很低,這就說明銀行對學生的還款能力存在疑問。
既然如此,那審核手續(xù)是不是應該再嚴格一點?提醒力度能不能再大一點?我想這也值得研究。
畢竟現(xiàn)在我們也經(jīng)常聽到,學生家長投訴銀行,不審核其子女還款能力,就發(fā)放信用卡而造成透支逾期的事情。
不過,我們也能理解,對于常年在量化考核和上百萬客戶之間游走的銀行工作人員來說,如何服務好每個人,確實是一道難題。
而且,現(xiàn)在遇上一兩個惡意透支的客戶早已不再新鮮,甚至搞得有些銀行工作人員都出現(xiàn)“審美疲勞”了。
可是,我相信像不到200元的欠款一路飆升到一萬多元欠款這樣的事情,還是能夠避免的。
也希望,今后所有的持卡人對自己的卡多一點關心,銀行的工作人員們多一些奉獻之心,而學校的老師們多一點責任心,在學生進入社會前,多替他們把把關,多給他們提個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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