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要求道歉 一個要上法庭
一邊是未婚女孩疑被“騙色”,身心俱疲;另一邊是成功男士被曝光,顏面掃地——事件發(fā)展到這一步,其實雙方都成受害者。但此事并未就此了結。曉敏表示,她要求對方登報或在有影響力的網站或論壇公開承認自己的行為,對方有足夠誠意的話,她可以不要求物質上的賠償。曉輝對此的回應則是這是不可能的,他準備打官司告曉敏名譽誹謗。
就在記者采訪曉敏時,曉輝委托的律師打來電話。該律師表示,曉敏曝光曉輝個人信息的做法是違法的,鬧上法庭對誰都沒好處,雙方可以就此事進行和解。
目前,雙方仍為此事僵持著。
【律師說法】
侵權行為難認定 女方索賠難度大
福建信海律師事務所的林敏輝律師認為:男方如果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來騙取女方的財物,達到一定數(shù)額就可能構成詐騙罪。但是,男方如果不是騙財而是騙色,而且沒有采用“違背婦女意愿”的方式,那么這個事件就是屬于道德范疇的問題,只能在道德上對男方進行譴責。
此外,按照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guī)定,侵害他人人身權利,造成他人嚴重人身傷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在這起事件當中,曉輝的行為可能很難被認定為一種侵權行為,曉敏得到精神損害賠償?shù)臋C會并不大。
【面對面】
“網絡真實性太差”
記者:雙方了解不深,為什么第一次見面,就和他發(fā)生關系?
曉敏:我們認識以后,他經常給我打電話,我也沒有懷疑他的身份。見面的時候,我感覺他很成熟穩(wěn)重,挺有涵養(yǎng)的,第一感覺還不錯。那天見面以后,他也是主動送我回家,還主動要進我房間,后來他還有點強迫,我也沒想太多,就發(fā)生關系了。我承認自己欠考慮,太草率了!
記者:你有想過看他的身份證之類的證件嗎?
曉敏:我看過他的手機,覺得有點不對勁,后來他解釋一下,我就打消疑慮了。可能是我太幼稚了吧,還把自己的簡歷給他看,對他在網上填的信息沒有懷疑。網絡的真實性太差了!
記者:接下來打算怎么辦?會離開廈門嗎?
曉敏:我已經把工作辭掉,住的地方也換了。我不會離開廈門,還是會在這里找份工作?,F(xiàn)在不去想感情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