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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謊稱女兒嫁富商詐騙165萬 揣340元外逃12年
www.uplandwellness.com?2012-08-01 18:00? ?來源:華西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案發(fā)后她在廣東撿垃圾
隆昌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的民警推測,吳貴容可能潛逃到了香港投靠女兒。但是,警方多次聯(lián)系她的女兒,都說母親沒有到香港,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從此,吳貴容再也沒有了消息,好似人間蒸發(fā)。
2011年,隆昌警方再次得到消息,吳貴容和女兒在深圳一帶經(jīng)常聯(lián)系。警方通過家屬了解到,吳貴容到廣州、東莞、深圳等地后,靠撿垃圾為生已經(jīng)12年,這期間睡在橋洞、街邊等地。
隆昌警方多次向吳貴容的女兒做思想工作,勸她投案自首。去年12月6日,吳貴容在深圳市向隆昌縣公安局投案自首。
歸案后,吳貴容說,其實女兒并沒有嫁給香港的有錢人,女兒、女婿都是普通的工人,生活狀況也很不好。
騙錢 165 萬還是沒發(fā)財
今年5月8日,隆昌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吳貴容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向隆昌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6月11日,法院開庭審理,不少借款者到場聽審。
在借款人看來,吳貴容當(dāng)年逃跑,肯定是卷巨款而走。吳貴容向法官交代,1999年初,因為支付利息太高,無法償還出借款人的全部本金,已經(jīng)無法再用借款的方式運作下去,早已耗盡了所有的錢。
當(dāng)年她出逃時,身上只有340多元錢,從隆昌坐火車到廣州之后,身上只剩下160元。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1994年至1997年7月期間,吳貴容以高額利息為誘餌,以借款的方式向周邊的122名群眾借款313次,合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65萬余元。其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處吳貴容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5萬元。(華西城市讀本記者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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