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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化:13歲留守女孩 連續(xù)兩晚被中年男帶去開房
涉事男44歲 被警方刑拘 海都記者獲悉,涉事男吳某堅,是安遠鎮(zhèn)楓坪村人,今年44歲。楓坪村的村主任說,吳某堅離開家鄉(xiāng)很久了,之前找過一個外地女人,生了兩個孩子,隨后女人跑了,吳某堅“不種地、不打工、混社會”。 據(jù)了解,小花的家人報警后,吳某堅被寧化縣公安局刑拘。目前,案件調(diào)查進展如何?昨日,海都記者到寧化縣公安局,提出采訪請求。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案經(jīng)辦民警正在偵查另一起案件,他不清楚具體案情,不便接受采訪,“了解情況后,再對外通報”。 海都記者將繼續(xù)關注此案。 □相關鏈接 奸淫不滿14周歲幼女 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guī)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2013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發(fā)布《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意見》強調(diào),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對方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而實施奸淫等性侵害行為的,都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對方是幼女,以強奸罪論處,從重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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