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手機還父親錢?男子持刀刺傷夜歸女 犯搶劫罪獲刑4年半 法官提醒單身女子晚歸最好結(jié)伴 東南網(wǎng)9月7日訊(南安商報記者 洪麗燕 通訊員徐會霞)向父親借1000元買手機,結(jié)果錢卻花光了,為還錢,男子萌生歹意,竟想搶他人手機變賣。他深夜蹲守持刀搶劫夜歸女子,并殘忍地將該女子臉部等多處刺傷。 昨日,記者從市法院獲悉,男子丁某犯搶劫罪被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半,并處罰金2000元。在附帶民事訴訟中,丁某被判賠償受害人阿秀(化名)4萬余元。 男子深夜搶劫夜歸女子 今年2月29日發(fā)生的事,是阿秀揮之不去的夢魘。當(dāng)天凌晨1時許,她從某酒店下班,步行至市區(qū)成功街東方偉業(yè)廣場附近的租房。當(dāng)她走到二樓準備開鎖時,突然聽到一陣腳步聲。她慌忙轉(zhuǎn)過身,看到一名男子,拿著個袋子正盯著她。 察覺到“來者不善”,阿秀問男子要干嗎。誰知男子二話不說,從塑料袋里抽出水果刀,沖上來扯住她的頭發(fā),要她交出手機,不巧的是,阿秀的手機落在了酒店,只能說“沒有”,男子一聽這話,拿著刀對著她的脖子刺去,阿秀一把推開該男子,蹲在地上雙手護頭。但男子并沒有停手,而是一邊叫嚷著“把手機拿出來”,一邊拿著刀子朝阿秀臉部、手臂等部位一陣亂刺,阿秀滿臉是血。最后,阿秀只好翻出包里僅有的300余元給他,男子才停手,并揮著小刀威脅阿秀不能報警,之后便跑了。 見男子逃走,阿秀趕緊跑到馬路上尋求幫助,但頭上的血一直流,她幾乎看不清眼前的路,走了沒幾步就倒下了。第二天醒來,她已經(jīng)躺在了醫(yī)院,臉部、頭部等多處被劃傷須縫合。 自稱搶劫為還父親1000元 當(dāng)天11時許,阿秀報警。隨后,警方在案發(fā)現(xiàn)場附近的垃圾桶,搜到了作案兇器——帶血的水果刀,后又通過技偵手段找到了男子逃離后的行跡,于3月7日在官橋抓獲嫌疑人丁某。 經(jīng)審訊,丁某,30歲,官橋人。當(dāng)天搶劫阿秀后,雇了一輛摩托車回官橋。途中,他發(fā)現(xiàn)自己的手指也被割傷,便找摩的師傅借了2元零錢,跑進一家燒烤店,甩下2元錢拿走一包紙巾,后又走進一家小店買創(chuàng)可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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