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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 2010年福建省“兩會”> 委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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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外來工“暫住證”制度
放寬暫住制度緩解用工荒———特邀委員陳亨利
2008年底,福建省登記在冊的暫住人口達462.7萬人,2009年,全省推行了流動人口“一站式”服務管理。但現(xiàn)在全國各地特別是沿海省市都經(jīng)常出現(xiàn)“用工荒”現(xiàn)象,福建省應該有更多的配套條件,吸引外來人口來閩參與建設(shè)。
建議福建參照廣東做法,以“居住證”制度取代“暫住證”制度,“居住證”持證人在同一居住地連續(xù)居住滿7年,就可申請常住人口,已辦理暫住證的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的,其居住期限連續(xù)計算。
有利外來工在閩工作———特邀委員顏純炯
外來工“暫住證”制度如果不撤銷、不改革,外來工沒辦法取得居留證,子女沒辦法順利在當?shù)鼐妥x,不利外來工安心在閩工作。
福建密集型工業(yè)居多,如制衣廠、制鞋廠、陶瓷廠等等,很需要大量工人。所以我建議省政府應出臺一系列利民措施,取消暫住證制度,出臺新的優(yōu)惠政策,讓外來工安心留在福建,為海西建設(shè)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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