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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經偵處原副大隊長涉黃光裕案獲刑
www.uplandwellness.com?2010-06-22 16:25? ?來源:新華網綜合
我來說兩句
為黃光裕行賄稅官當“紅娘” 受賄150萬被判12年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記者昨天獲悉,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賄罪判處卷入“黃光裕案”的北京市公安局經偵處四大隊原副大隊長靳紅利有期徒刑12年。據介紹,靳紅利為給國美電器稅案開脫,自愿充當“掮客”,拉攏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稽查三處處長孫海渟、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檢查科科長梁叢林及檢查科工作人員凌偉“下水”,自己從中獲得“介紹費”150萬元。
關照“國美”稅案
副大隊長出面公關
2006年5月,國稅總局稽查局接到了有關國美公司涉嫌偷逃稅款的實名舉報信,同年6月,國稅總局稽查局要求六個省市的國稅稽查局對國美公司納稅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負責此案的是原國稅總局稽查局三處處長孫海渟,其在仔細研究過富豪排行榜后,親自圈定首富黃光裕為調查對象。
2006年8月,孫海渟約見了黃光裕,說明稅務機關要對相關地區(qū)國美公司的涉稅問題進行檢查。黃光裕希望稅務機關檢查不要公開,對社會保密,別影響企業(yè)的發(fā)展。
離開國稅總局,黃光裕有些忐忑不安,他決定通過“關系”擺平此事,最終,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處四大隊副大隊長靳紅利被請“出山”。因為靳紅利所在大隊負責涉稅案件,與稅務系統非常熟絡。于是,在靳紅利的引薦下,孫海渟痛快答應了黃光裕的請客邀請。隨后,另外兩名負責查處國美稅案的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檢查科科長梁叢林、檢查科工作人員凌偉也在靳紅利引薦下,赴黃光裕的飯局。席間,黃光裕向孫海渟行賄100萬元,梁叢林、凌偉分別收受賄賂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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