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責任、激勵等四大機制確保項目建設
東南網(wǎng)-福建日報8月16日訊(本網(wǎng)記者 黃阿彬 鄭躍輝 黃淑琳) 華安縣采取責任、激勵、用人、督查等四大機制,確保五大戰(zhàn)役項目建設順利推進——
完善責任機制。項目推行無障礙管理辦法,明確主抓領導、部門、責任人,縣領導掛鉤重點項目。
建立激勵機制。對完成項目建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物質獎勵;鼓勵干部到項目建設一線去建功立業(yè),開展建設功臣、建設標兵評選活動。
健全用人導向機制,從經濟增長看幅度、項目建設看進度、戰(zhàn)役組織看力度三個方面考核評價干部,把干部的主要精力引導到謀發(fā)展促跨越上來。
強化督查機制,縣紀委效能辦和縣委辦、政府辦督查室整合力量,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檢查,對項目工作進展情況開展每周一通報、每月一點評,年終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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