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網民應成治理網絡謠言主力軍
www.uplandwellness.com?2013-09-06 16:23? ?來源:光明日報 我來說兩句
北京公安機關打掉在網上蓄意造謠傳謠、非法獲利的網絡推手公司,網絡紅人“秦火火”“立二拆四”等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拘;在網上一手制造傳播“中石化‘非洲牛郎門’”等謠言的犯罪嫌疑人傅學勝被上海市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近期,公安機關集中打擊網絡有組織制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不斷深入。 在互聯(lián)網發(fā)達的今天,網絡謠言已成為破壞網絡秩序的“毒瘤”。如何根治網絡謠言,維護互聯(lián)網健康發(fā)展,是一個重大的現(xiàn)實課題。從目前治理網絡謠言的現(xiàn)狀看,公安機關充當著主力軍的角色。不管是“秦火火案”,還是“傅學勝案”,都是公安、網監(jiān)等部門協(xié)同整治的。 對于治理網絡謠言,公安機關在證據搜集、嫌疑人定位和技術領域確有相當優(yōu)勢,但是,僅僅依靠公安機關是遠遠不夠的,打擊網絡謠言的主力軍應是全體網民。 網絡謠言侵害的是全體網民的利益。在網絡社會中,法治、健康的網絡環(huán)境是網民獲取資訊和維護權利的基本保障。謠言不僅破壞網絡秩序、影響社會穩(wěn)定,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還會侵害網民個人合法權益。在“秦火火案”和“傅學勝案”中,都存在大量針對網民個人的污蔑和誹謗。網絡謠言與網絡“水軍”狼狽為奸,成為侵害網民合法權益和網絡暴力的始作俑者。為保護自身權益,網民不能成為謠言的“觀眾”,而應該成為維權的斗士。 與公安、網監(jiān)等部門相比,網民在打擊網絡謠言方面更具優(yōu)勢。網絡傳播的特點在于“發(fā)散性”,即網民個體可以通過“轉發(fā)”“轉載”“評論”等方式參與其中。網絡謠言能否“興風作浪”,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網民的態(tài)度。如果網民能夠不偏聽偏信、不對未經推敲的可疑信息擅發(fā)評論,那么,網絡謠言就真的會“止于智者”。 網民維權意識和法治意識是打擊網絡謠言的基礎。在我國,網絡侵權與犯罪早已明文入法,網民在網絡世界的權利同樣受到法律保護。網民法治意識越高,網絡謠言傳播就越難;網民維權意識越強,網絡謠言就越沒有藏身之地。從這個意義上講,對網絡謠言的戰(zhàn)爭是一場人民戰(zhàn)爭,只有在網絡上形成對謠言“人人喊打”的局面,才能讓“秦火火”“傅學勝”等絕跡。 同時,司法機關、公安機關和網絡服務提供者需要為網民維權打開暢通之門,全力配合網民有依據的舉報、維權要求和合理化意見。各級網絡協(xié)會和網管部門需要設立專門配合網民維權和舉報的通道,全力協(xié)助網民做好維權工作。要繼續(xù)推進網絡實名認證制度,以減少利用網絡虛擬身份侵害他人權益的可能性,摧毀網絡“水軍”賴以生存的土壤。只有這樣,才能強化網絡自律,讓網民成為打擊網絡謠言的主力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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