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效防范我局在行政管理活動中的法律風險,營造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我局決定外聘律師事務所為本單位法律顧問,為我局提供法律服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律師事務所成立5年以上,且住所地在福建; (二)律師事務所及所內律師無刑事犯罪記錄,近5年內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處罰及行業(yè)協(xié)會紀律處分,近5年內未被記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失信主體記錄; (三)熟悉政府行政工作,具有受聘擔任行政機關法律顧問的經(jīng)驗和業(yè)績(需提供服務合同和實例)。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職責 (一)為我局的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 (二)協(xié)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書或者以黨政機關為一方當事人的重大合同; (三)為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fā)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 (四)參與處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 (五)需要政府法律顧問參與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服務方式 (一)現(xiàn)場服務。根據(jù)要求,通過參加討論會、協(xié)調會、聽證會、論證會或參與談判、委托代理訴訟、復議或者仲裁案件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務。 (二)遠程服務。根據(jù)要求,對委托辦理的涉法事務,通過電子郵件、傳真或電話的方式,在限定期限內出具法律意見。 四、服務時間 我局與擬聘法律顧問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顧問服務合同,服務合同期限為2年。 五、服務項目預算 法律顧問工作職責內容之第(一)(二)(三)項內容的每年服務費不超過4.5萬元;工作職責內容之第(四)項內容兩件以內不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用,超過兩件的按件計收,另行協(xié)商;工作職責內容之第(五)項內容另行視情況協(xié)商。 六、聘請程序 (一)報名 如有意者,請于2018年9月25日下午17:00前,將有關報名文件資料和證明文件復印件郵寄或送至福建省知識產權局辦公室(福州市鼓樓區(qū)湖東路7號609室,郵編350003)。報名聯(lián)系人:李晉陽,聯(lián)系電話:87810907。 (二)評分 福建省知識產權局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評分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進行評分。按得分高低排列次序,得分最高者為擬聘法律顧問單位。 (三)公示 我局將通過局門戶網(wǎng)站,將擬聘名單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我局與最后確定的律師事務所簽訂正式的法律顧問服務合同。 七、其他事項 報名時提交的文件包含但不限以下內容,所提交文件需要加蓋單位公章并密封。 1.律師事務所及服務律師(團隊)的簡介; 2.律師事務所應就資格條件之(二)提供書面承諾書(加蓋公章); 3.法律(顧問)服務的內容和方案,包括響應時間及方式等。 福建省知識產權局 2018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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