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學者李輝向文化界投下一枚重磅炸彈,他投書媒體,質(zhì)疑文懷沙的出生年齡、“國學大師、楚辭泰斗”以及“文革”中被打成“反革命”而入獄,均系偽造。李輝稱,文懷沙是因冒充文化部顧問,猥褻奸污婦女十余人,被以“詐騙、流氓罪”判處勞教。(2月19日《新京報》)
??? 一石激起千層浪,李輝的文章迅速引起熱議,一名博主為崔自默的在博客中反駁,認為這是“罵人挑大個的罵,并期待人家回應(yīng),是文人的一大通病”,“寫手就會一夜出名,比寂寞寫一堆無味的窮酸書來,要有效果得多?!币馑际钦f,李輝質(zhì)疑文懷沙目的是為了出名。
崔自默還稱文懷沙不會上當———“我給文翁通話,問‘要不要告他損害名譽’,文翁嘆息說:‘不可以,也沒意義,那正是人家希望的?!痹谶@場筆墨官司中,“國學大師、楚辭泰斗”等頭銜,屬學術(shù)問題,見仁見智,至于其中是否有“文人相輕”因素,更是一時難以斷定。但文懷沙的出生年齡,是1910年還是1921年,以及是因“反革命”入獄,還是“詐騙、流氓罪”入獄,都不難查證,調(diào)看有關(guān)資料就可水落石出。
文先生近年來名氣很大,學術(shù)地位十分尊崇,在社會上有很大的影響。對這樣的公眾人物,公眾有權(quán)知道他的本來面目。由于文先生的過去牽涉許多歷史人物,其在十年浩劫中的作為與其后來的成就更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如不能對此進行客觀真實地評述,無疑是對歷史的不負責。
總之,李輝的質(zhì)疑能否成立,關(guān)乎歷史真相,關(guān)乎文懷沙的名譽,更關(guān)乎公眾的知情權(quán),所以不能不弄清楚。我覺得,當事各方都應(yīng)拿出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面對公眾,相關(guān)部門更應(yīng)尋找證據(jù),給公眾明確說法。
我們討厭那種為了出名專“咬”名人的低俗做法,也不需要道德主義的“為尊者諱”,而需要對事實的尊重、對歷史的尊重———要做到這些,需要用證據(jù)說話,而不是口水戰(zhàn)和潑婦一般的攻擊、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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