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 來源:三晉都市報
在我國,一種變相的煙草廣告正在流行,即煙草制造商贊助希望小學然后冠名。因此,在清華大學舉行的“煙草廣告、促銷與贊助”模擬聽證會上,與會專家呼吁,我國要全面禁止煙草廣告、促銷與贊助。(《人民網(wǎng)》12月13日)
煙草制造商們贊助希望小學且冠名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就是變相做廣告。鑒于其后果嚴重,引起了人神共憤,專家們就寧可“因噎廢食”,也不能讓煙草制造商們目的得逞。
但問題是:煙草制造商們不贊助不冠名就沒人買煙了嗎?毋庸諱言,有些商品不做廣告就沒銷路,但有些商品,特別是一些歷史較久的“商品”,沒有廣告依然暢銷。比如“妓女”,別說做廣告,狂轟濫炸都禁止不了嫖客們義無反顧的買春行為。再比如毛片,即便是三無產(chǎn)品,也奈何不了它風靡全球。人有劣根性!在這點上,買煙抽煙和買春看毛片性質(zhì)一樣。即便沒廣告,沒冠名,煙民們照樣偷偷“節(jié)省”下給老婆孩子買禮物的小錢去買煙,因而,就有大把大把的銀子“嘩嘩”流進煙草制造商們的腰包。
很多人建議提高煙草制造商們稅款,然后由相關(guān)部門建設(shè)希望小學。客觀而言,這建議很傻很天真。因為這筆稅款必須冒“過一層關(guān)剝一層皮”的風險,最后花落誰家還不得而知,倒不如由煙草制造商直接建造希望小學實惠和現(xiàn)實。如果是專款專用,這又回到問題的起點:間接贊助。《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引言”部分界定:“煙草贊助”系指目的、效果或可能的效果在于直接或間接地推銷煙草制品或促進煙草使用的,對任何事件、活動或個人的任何形式的捐助。況且,膘肥脂厚的煙草制造商們繳納大額稅款后依然資金充裕,不做公益事業(yè),難道眼睜睜看著他們買豪宅購名車包N奶逛賭場嗎?
目前階段,煙草是合法商品,相關(guān)法律對煙草促銷和贊助也尚未全面禁止。而《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13條第3款中規(guī)定:因其憲法或憲法原則而不能采取廣泛禁止措施的締約方,應(yīng)限制所有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因此,我們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制定“限制或禁止”的措施。鑒于煙草制造商們做慈善事業(yè)的欲望滾滾,而希望小學又資金匱乏,讓兩者各取所需也未嘗不可。只是,贊助可以,卻不必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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