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我國地區(qū)、城鄉(xiāng)、行業(yè)、群體間的收入差距有所加大,貧富差距正在逼近社會容忍的“紅線”。國家發(fā)改委相關人士介紹,目前中國的基尼系數(考察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異的指標)為0.47,已遠超0.4的國際公認警戒線,并逐年攀升。我國貧富差距正在逼近社會容忍的“紅線”。
冰冷的數據一再證實了貧富日益懸殊的殘酷現實,但社會資源分配的馬太效應仍然剪不斷理還亂。剪不斷的是權錢之間的緊密聯系,社會資源處在高度壟斷之中,理還亂的是制度性的貧富不均,造成了權力的多寡不公,進而使得既得利益集團成為國民財富重新分配的改革的最大障礙。易言之,貧富懸殊問題,根在制度性不公和權力及權利不公。
比如遏阻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方面,制度監(jiān)管往往是缺位的。而公權部門在權利的維持上,也存在欺善怕惡,造成“弱者更弱,強者更強”的權力和權利分配格局,因而分配差距呈現“窮降富升”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上世紀90年代以來,貧富差距日益拉大,階層之間的流動開始減少,少數人有較多的機會分享多數的社會財富,形成所謂的“既得利益群體”,而處于低位的多數人則剛好相反,同時形成所謂的“被剝奪群體”。那些既得利益群體利用手上的權力和經濟財富,將利益分配等級制度和掠奪社會財富的方式合法化,進而封閉階層的流動,以維持和鞏固利益最大化的格局。而且,貧富懸殊也會出現代際傳遞現象,這也就使得不同的收入階層逐漸斷裂化、結構化。有人認為,國家必須弱化權力在分配格局中的作用,合理調整各行業(yè)、群體間的收入差距,才能降低社會矛盾“燃點”,實現和諧與穩(wěn)定。這顯然點到了問題的關鍵所在。
但是,另一個問題也值得注意。正如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唐逸在 《社會暴力的蔓延與消解》一文中指出:“貧富是一回事,而富人對窮人的態(tài)度,是否以禮相待與之融洽,是另一回事。真正激怒底層使之暴躁動蕩的,與其說是前者,毋寧說是后者。”
不妨舉兩個例子說明之。一例是北京“搶房女”英子。富人搶經適房住,還“炫富嘲貧”的現象,為富人階層與底層民眾的緊張狀態(tài)“火上澆油”。此時富人的形象不僅受到損害,而且強悍的弱勢者可能會以暴力作為泄憤的出口,或成為非理性獲取資源的手段。由此引出第二個例子:26名農民工向開發(fā)商討薪被打,在鄭州鬧市集體乞討,從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底層動蕩不安的苗頭。
很明顯,以上兩個例子也在提醒我們要解決貧富問題,一要通過制度實現改革成果全社會共享,關注和扶助處于弱勢的貧困群體,縮小貧富差距;二要疏通向上層流動的機制,努力壯大和扶植一個中等階層;三要為各種利益集團確立明確表達意見的合法渠道,建立一種良性的溝通和互動關系。有時候,貧富差距和社會容忍的“紅線”,僅一層窗戶紙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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