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發(fā)布2010年全省企業(yè)工資指導線,以2009年平均工資27898元為基數確定指導線為15%,上線(預警線)為23%,下線為6.5%,明確規(guī)定壟斷企業(yè)及國家財政補貼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yè)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得突破15%基準線。(5月16日新華網)
數據顯示,我國居民勞動報酬占GDP的比重已連續(xù)22年下降。總工會集體合同部部長張建國分析稱,由勞動關系矛盾引發(fā)的群體惡性極端事件增多,預示著盡快出臺政策措施,切實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已經刻不容緩。
工資指導線的上線限高顯然對提高勞動報酬占GDP比重不利,有錢的企業(yè)不讓漲,沒錢的企業(yè)讓它漲卻沒錢漲,上下設限的結果就是總體比重不斷下降。從這個角度來看所謂的工資指導線制度就有點荒謬,雖然它看起來很理想,即通過行政指導讓缺錢的企業(yè)把工資漲起來,讓有錢的企業(yè)慢點漲,從而達到整體的平衡增長,解決分配差距過大的社會問題,但實際效果卻顯得很虛幻。
在目前的國情下,設置工資指導線上限的意義就是為了不讓壟斷國企的工資增長過快引發(fā)社會矛盾。如果沒有這類壟斷企業(yè),對工資增長設限是很荒謬的,政府對企業(yè)少給工人發(fā)工資進行指導有理由,可對多發(fā)工資有什么理由管?其實公眾確實對壟斷企業(yè)諸如“抄表工年薪15萬”之類的優(yōu)厚待遇非常不滿,但這只是表象,真正的不滿是對壟斷的不滿。
另一方面,專為壟斷國企量身定做的“上線限高”其無意義還在于,15%的設限沒有抑制差距的拉大,沒錢的企業(yè)工資守著“指導線”原地踏步,可壟斷國企年年在原本基數就很高的情況下15%滿速前進,差距還是越來越大。再說,就算完全不設上線限制,壟斷企業(yè)恐怕也無力年年保持15%的速度增長,以15萬年薪的電力抄表工為例,用足上限5年后工資就可以翻番為30萬,這可能嗎?
可見,對壟斷國企工資增長的上線指導純屬心理安慰劑,無非就是讓人這么想,既然我們無力增長,那讓他們慢點漲也好??墒怯袥]想過,壟斷暴利所積聚的財富,如果不通過普通員工的工資增長進行分配,它又將會如何分配?很可能,這些財富會變成類似中石化1200萬的豪華吊燈從而產生更大的浪費。如果不把目標指向壟斷的不合理性,只是技術性地用工資指導線上限來解決問題,那不過是尋找心理安慰罷了,并無多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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