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代理律師遭襲,未嘗不是一封現(xiàn)實的舉報信
“被三輛無牌照車擋住,下來十多人圍堵砸車。”昨晨1時許,“河大飆車案”受害者陳曉鳳家屬代理律師張凱發(fā)微博稱,前晚10時40分許,他駕車回家,在薊門橋附近被三輛車圍堵,車上十余人對其車進行踹門砸窗。他說,他駕車沖出圍堵后逃脫。由于襲擊者未能打開車門,張凱及其朋友均未受傷。海淀警方證實,已接到報警,目前案件仍在調(diào)查中。(新京報2010-12-16)
十余人半路圍堵,踹門砸窗……港臺警匪片中的典型鏡頭,驚人一致地被復(fù)制到現(xiàn)實生活。而遭遇這場“半夜驚魂”的,竟是備受關(guān)注的“河大飆車案”受害者家屬的代理律師張凱。身兼特殊案件的代理律師職責(zé),張凱的這一特殊身份和其荒謬的遭遇,不禁讓人聯(lián)想到“狗急跳墻”的成語。
曾為“王宇律師涉嫌故意傷害案”中的王宇、“精神異常乘客曹大和意外死亡案”中的曹大和辯護,并聲稱愿無償為上海大火中被拘的無證電焊工辯護的律師張凱,好歹也算一個十足的知名律師了。而為爆出“我爸是李剛”這句引爆輿論大潮的“河北飆車案”的受害者家屬充當(dāng)代理律師,無疑更為他的身份增添了幾分“特殊性”。然而,這樣的特殊性并未為他的人身安全增加幾分砝碼,相反,甚至造成了“引火閃身”的隱患。這次遇襲,就是很好的證明。
身為法律的代言人,卻遭到“不明真相”的非法襲擊。這事很容易聯(lián)想到“打假斗士”方舟子前不久遭受的“鐵錘襲擊”。而幕后指使者居然如其本人事發(fā)后預(yù)測的一樣,乃為早就“結(jié)下梁子”的肖傳國。歷史似乎總是驚人的相似,面對飛來橫禍,張凱也認(rèn)為這不測之災(zāi)肯定與自己的經(jīng)歷有關(guān)。然而,他的經(jīng)歷無非是,充當(dāng)了“河北飆車案”的代理律師,“前一晚與十幾位訪民在橋洞下過夜”。這樣一來,這起看似無緣無故的“全武行”鬧劇,顯然有了特定的指向意義。拋卻其他因素不說,來勢兇猛的襲人事件,更像一封現(xiàn)實的舉報信。
事實上,不管張凱的遭遇是否與其特定的經(jīng)歷有關(guān),作為律師的他,遭受如黑社會般的恐嚇襲擊,這背后都無疑暗含著不可告人的陰謀。這一切與其說是對他的個人傷害,不如說是對法律尊嚴(yán)的褻瀆。這樣的“丑聞“發(fā)生在一個法治社會,是公民張凱的不幸,更是社會與法律的不幸。但愿,警方能迅速查明真相,讓露出尾巴的“敵人”盡快伏法,還法律與正義一片藍天。我們也只能祈禱,張凱不會是第二個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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