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武漢首次公布了首批亂闖紅燈、亂停車輛、亂穿馬路、亂扔垃圾的市民名單,以后武漢將每周曝光這些陋習(xí)的市民各10名。(3月19日《武漢晚報》)
政府部門曝光有亂闖紅燈、亂穿馬路等不文明行為的市民,武漢不是第一個,也肯定不會是最后一個,早在去年江蘇省的宿遷、南京和天津市等地就相繼采取這一措施。
不可否認,整治城市不文明行為無可厚非,符合絕大多數(shù)市民的意愿,包括有著不文明行為的市民的意愿。曝光市民的不文明行為,確實對有效整治不文明行為很有強的效果,是一劑不錯的藥方。讓有不文明行為的市民的不文明行為曝光在熟人面前,面子上掛不住,具有比懲處更強、更有效的威懾作用。一些市民為了尊嚴和面子,對于曝光望而生畏,自覺不自覺的對不文明行為有所收斂和改善。
然而,效果雖不錯,但是政府部門絕對不能盲目的迷信、迷戀曝光這種手段,否則適得其反,效果大打折扣,不利于文明的進步。
一方面,從本質(zhì)上說,曝光不文明市民是另一種示眾行為,背后折射的仍然是政府部門的示眾心理。所不同的是,曝光只是輕輕的將違規(guī)市民的照片和部分不太重要的信息拉出來示眾,對人的身體沒有造成任何傷害,示眾是將人拉到公眾面前直接示眾,但是兩者都傷害了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格權(quán),踐踏了公民的人格尊嚴,對人的心理有傷害。從這個角度說,曝光不文明的市民,實際上起到了一個壞的示范作用,就是不文明的人就是千夫所指,人人得而批之,這一點顯然與法制社會和人權(quán)的進程背道而馳,算是一個退步。
另一方面,從整治不文明的長久效果來看,曝光不文明失眠不見得有很好的效果。一旦被曝光的不文明市民多了,會使得很多人對曝光習(xí)以為常,無所謂,有一種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態(tài)度,認為有不文明行為被曝光很正常、很普通,沒什么大不了的,更不是什么丟人的事。相反會讓一些人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這就好比教師教育學(xué)生,偶爾采取體罰手段能起到很好的教育效果,但是經(jīng)常采取體罰手段,體罰就會失去最基本的教育效果,學(xué)生不再害怕體罰。從這個角度說,曝光不文明行為的效果縱然有用,但是需要有度,有技巧,萬不可一發(fā)不可收拾,盲目曝光,為了曝光而曝光。
筆者承認,整治市民不文明行為的難度確實很大,簡單的批評教育效果確實不理想,加以處罰措施也不見得奏效,執(zhí)法人員工作也很不容易,但是不管在什么情況下,都不能迷信曝光這種示眾手段的效果。最根本的還得在全社會營造文明風(fēng)氣,執(zhí)法部門需要徹徹底底的進社區(qū)、進企業(yè)宣講文明行為和不文明行為的危害,提高市民的素養(yǎng)和認識,在這個前提下再加以一定的處罰和適度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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