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國保障房建設大提速的一年,要完成1000萬套,而分到各地的任務都是硬任務,必須要完成,可有些地方是怎么完成的呢?河南、江蘇等地部分地方政府將之前在建的教師宿舍、企業(yè)員工宿舍等統(tǒng)統(tǒng)納入保障房房源,以完成今年保障房建設任務。(5月12日中國廣播網(wǎng))
這很容易讓人想起前幾天的一則新聞:石家莊出臺了將強制沒收違規(guī)建設的住宅用房作為保障性住房的新舉措——這種看上去挺美的創(chuàng)新,已被輿論解讀為“政府為完成保障房任務而想出的歪招”。為了完成保障房任務,各地可謂絞盡腦汁地在想辦法。
專家表示,保障房建設任務,不可理解為全部新建,釋放存量房也是一種方式。對此,我不敢茍同。這會給地方政府的注水留下一個大漏洞。什么叫存量房,怎么叫釋放,以什么方式釋放?都非常模糊,如果伸縮空間過大,“保障房建設任務”就成了一個橡皮泥,什么房都可以充任務,任務就沒了意義。
比如,之前在建的教師宿舍,是往年的保障房任務,已經(jīng)計入往年的保障房政績,怎么能重復算到今年的成績上?還有企業(yè)員工宿舍,本是企業(yè)投資和集資修房,而非政府出資,怎能算到保障房的任務上?如果這樣泛化地理解保障房的話,那所有的房子都可以理解成保障房了。
“保障房”應該是政府投資建設的、為低收入者提供住房保障的房子——這再明晰不過了,可有些地方卻故意曲解,什么房子都算到保障房任務上,拼命地注水,總是想方設法給既有的房子戴上保障房的帽子,能不能提供足夠的“保障”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給上級一個交代。
將本來可以高價賣給開發(fā)商的土地用來建不賺錢的保障房,不僅不賺錢,還要倒貼許多錢,很多地方當然很不情愿。可上面又規(guī)定了建設任務,完不成政績考核會受影響,于是,許多地方就想到了投機取巧,想到了數(shù)字游戲,想到了注水。
在給地方規(guī)定保障房建設任務時,就應該考慮到可能出現(xiàn)的“下有對策”。深陷土地財政和自利邏輯中不能自拔的某些地方和部門,不會乖乖地履行保障責任——對公權力進行規(guī)范時,一定要進行“無賴假設”,然后在制度設計中先在地防范他們可能的壞,這樣才能導致一個善的結果。顯然,在保障房任務問題上,我們并沒有做好先在的防范,導致如今很多地方存在讓人哭笑不得的投機取巧和任務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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