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審計署公布了其“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情況,是繼科技部、中國工程院、國家文物局、教育部、中科院后第6個公布“三公”經(jīng)費的中央部門,也是公布內容最詳盡的一次,告知了公眾“三公”經(jīng)費到底用在了哪些地方,如購車4輛,花費115萬元,公務用車206輛,平均每車運行維護花費5萬余元。(7月12日《京華時報》)
正當公眾被籠統(tǒng)公布的“三公”經(jīng)費搞得一頭霧水,為一些部門的扭捏作態(tài)弄得憤懣不平之時,審計署曬出了迄今為止最詳盡的“三公”支出清單,讓輿論猶如茫茫大漠里發(fā)現(xiàn)一眼清泉,頓時興奮起來。網(wǎng)上,“學習審計署好榜樣”的呼聲不脛而走。曾連續(xù)8年就公車改革上交議案的全國人大代表葉青認為:“下一個公布的不能比它(審計署)差,要不然會挨罵?!?/p>
俗話說“榜樣的力量是無窮”,有了審計署樹立的標桿,公眾很自然地對“三公”支出給予更高期待。不過,榜樣并不會天然被效仿,現(xiàn)實生活中,見賢思齊者有之,無動于衷者亦不乏其人。最詳盡“三公”支出能否衍生漣漪效應,還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必須看到,盡管國務院三令五申要求中央部門壓縮預算,明令要求各中央部門務必于今年6月將本級三公經(jīng)費支出情況向社會公開,但“三公”公開缺乏剛性標準和硬性約束,具體公開到何種程度、不符合標準如何懲罰,都沒有明確說法。因此,是否公開、何時公開、怎么公開,這些完全依賴于各個部門的主觀意志。
審計署“三公”公開的詳細度,很大程度上跟其職能密切相關。由于其他部門的“三公”經(jīng)費公開尚不能使公眾滿意,以經(jīng)濟審計維護公民權益為重要職能的審計署無疑成為輿論焦點。己不正,何以正人。在其他中央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眾目睽睽之下,審計署很難含糊其辭蒙混過關。然而,這一特定環(huán)境下催生出的特殊結果,并不能簡單推而廣之到其他部門。部門職能不同、社會關注度不同,其他部門大可不必如此開誠布公,把自己放在架子上烤。
在部門利益的邏輯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三公”經(jīng)費公布得越詳細,越容易被輿論抓住把柄窮追猛打。公而不開,透而不明,看得見,摸不著,這才是“三公”公開的中庸之道。當然,公眾會拿審計署作比較,對公開不詳盡的部門表達不滿。但一些部門是天生的厚臉皮,面對質疑或是奉行鴕鳥政策充耳不聞,或是采取緩兵之計一再拖延。反正,老百姓的唾沫星子淹不死人。
詳盡公開“三公”,不是能不能,而是想不想。公眾不愿意看一個枯燥的數(shù)據(jù),而是要透過詳實的內容監(jiān)督三公消費,對此相關部門也是心知肚明。只是,審計署的“單兵突進”,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三公”公開標準缺失的現(xiàn)狀。建立在部門自律基礎上的“最詳盡”,只能是“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日前,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上再次強調,“對‘三公經(jīng)費’支出等社會公眾高度關注的內容要公開得更詳細”。何為“更詳細”,應該盡快劃出一個硬杠杠。我們樂見審計署的“最詳盡”,更希望其能催生出一個制度化的范本,徹底顛覆“三公”公開的無序化生態(tài)。畢竟,有章可循比有樣可學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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