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人士曾一智繼舉報趙本山的劉老根會館“破壞文物晉翼會館”后,近日又指其將不可移動文物乾泰寺和柳祖祠改造成會館就餐包廂,破墻開門、增設排煙管等破壞了文物原貌。而當?shù)匚奈瘎t認定這兩處文物本身在改造和使用中沒有受到破壞。(9月14日《京華時報》)
兩個月時間不到,趙本山旗下的劉老根會館兩次被舉報破壞文物,“劉老根”這塊金字招牌,在公眾眼里也變得模糊和曖昧起來。盡管當?shù)匚奈硎具@兩處文物在改造和使用中沒有受到破壞,但公眾對此并不認同。
根據(jù)《文物保護法》《北京市文物建筑裝修暫行標準及管理規(guī)定》,使用不可移動文物,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負責保護建筑物及其附屬文物的安全,不得損毀、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動文物。而劉老根方面將乾泰寺和柳祖祠改造成餐館、包廂,其中必然涉及到改建、添建或者拆除等行為,怎么能說文物沒有受到破壞呢?更不用說開餐館必然會動煙動火,為文物安全埋下嚴重安全隱患了。
盡管現(xiàn)在仍舊是眾說紛紜,沒有定論,但筆者想問的是,“劉老根”為啥偏偏和歷史文物過不去,三番五次涉嫌破壞歷史文物呢?按理說,以本山傳媒集團的實力以及趙本上的影響力,想在北京找個位置更繁華、交通更便利的地方開餐館,絕對不是啥難事,他們?yōu)槭裁磳@些已經(jīng)被劃定為歷史文物的古建筑情有獨鐘?
其實原因也不復雜,經(jīng)營餐館的位置好找,但是歷史文物不好找,人家需要的,就是古建筑所體現(xiàn)出來的古色古香古韻,只有如此,才能體現(xiàn)餐館的品味和檔次,才能讓前來消費的顧客虛榮心得到滿足,愿意花大價錢吃飯。換句話說,不是劉老根找不到地方開餐館,而是刻意把位置選在了這些古建筑里面,這和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故宮博物院里面開商業(yè)會所,是一個性質(zhì),一個道理。
當一切以賺錢為最高原則,一切以商業(yè)利益為最高追求,所謂的文物保護,尊重歷史,也就只能退居次席,甚至是完全被拋之腦后。這樣的商業(yè)經(jīng)營之道,無疑是自私的,是缺乏社會責任感和歷史責任感的,說其是對歷史和未來的犯罪,也不為過。
當商業(yè)缺乏道德,就應該有人出面對其進行必要的約束和引導,這個“人”,除了這些四處呼吁的社會文保人士,還應該是政府的文保部門。既然已經(jīng)認定了文物,那就應該保護文物,如果只認定,不保護,認定也就失去了意義。退一步講,不在這些古建筑里面開餐館,“劉老根”照樣可以去其他地方掙大錢,消費者可以去其他地方吃大餐,但是一旦這些文物遭受了破壞,它們就永遠不可能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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