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00年以來,在湖北省隨州市下轄的縣級市廣水市官場,形成了一股不正之風,即:官員被提拔上調到更高的職務后,人走公車也被帶走,先后共帶走28輛。這種官走帶車的不正之風,實則是一種腐敗現象,不能等閑視之。
??? 廣水市不過是個縣級市,最大的官不過是縣處級,按中央規(guī)定規(guī)定不能配備專車,但實際上均配有專車,并公私兼顧。這倒也罷了,人調走了還要把公車帶走,有的知道自己要調走后,甚至專門在臨走前買好新車以備帶走,實在有些說不過去。因為這些調走的官員,大都屬于提升到上一級,上級機關自然會給他配備專車。享用一輛專車,再賺一輛公車,足見一些官員的貪得無厭,這不是腐敗又是什么?更何況,有部分人將公車帶走的官員還把車給了親戚使用,這與貪污何異?
??? 十多年來,對于這種腐敗現象,廣水人大、政府和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竟然采取了寬容態(tài)度,以至這股腐敗之風愈演愈烈。直到2009年,才令廣水五位市人大常委拍案而起,在當年11月該市人大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上,聯名提交了《關于要求清理并追回調出領導干部所帶小轎車的議案》,并責成市政府成立了專門工作班子追繳,但兩年過去了,只追回8輛,在說情風的干擾下至今還有20輛尚未追回,使追討工作半途而廢,而令人大常委們更擔心的是,“換屆即將進行,肯定還會有人帶車走。”
??? 公車消費是廣為社會詬病的“三公消費”之一,據不準確統計,每年耗費財政資金3000多億元,多年來一直成為難以根治的頑疾。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以來,包括國務院機關在內,多地都嘗試了以發(fā)放交通補償金為主的公車改革,但均以失敗而告終。何以如此?蓋因官員們不愿意放棄享有公車的特權,按照職務等級給自己每月發(fā)放一兩千元乃至幾千元的巨額交通補償,而普通機關工作人員每月才百八十元,這理所當然地引起了普通公務員和公眾的不滿。發(fā)生在廣水市的官走帶車的腐敗之風再一次證明,公車問題不在改革不改革,實則是個管理問題。而要真正改革,必須痛下決心割掉特權尾巴?,F在,連一般老百姓都有了私家車,工資已經不菲的官員為什么不能自己買車呢?
??? 廣水市追討官員調走帶走公車所以半途而廢,自然有他們的顧慮。因為這些調走的官員大都成了他們的上級,為了自己的仕途,很難與之較真,加之一些政府官員為了自己的前途著想出面說清,當初拍案而起的人大常委們也就無可奈何了。而究其實質,則是對這種腐敗之風缺乏敢于斗爭的勇氣。
??? 在反腐力量處于弱勢,腐敗勢力處于強勢的情況下,如何打破僵局,那只有尚方寶劍出鞘了,就是需要隨州市上級湖北省領導發(fā)話,責成省紀檢監(jiān)察機關出手進行認真調查,且需要嚴肅處理,即:將近年來對帶走的公車立即追回,個人補交車輛磨損費;對已經報廢的公車,由當事人要全額賠償;對帶走公車的官員,均作出檢討,且按照黨紀政紀作出嚴肅處理,該罷官的要罷官。只有如此,廣水市以及其他地方同樣存在的此類腐敗之風,才會得以剎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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