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農民工”改名莫成“務虛”噱頭
www.fjnet.cn?2011-12-23 15:21? 李振忠?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12月22日《西安晚報》報道:12月20日,河南省委書記盧展工在談及“農民工”這一稱謂時提出了質疑,他認為該稱謂本身帶有歧視色彩。盧展工稱要努力消除身份界限,鼓勵外來務工人員融入社會,應取消“農民工”稱呼。而有專家表示此稱謂源于戶籍制度。 憲法第一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lián)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那么這也就從根本上表明了工人農民是國民的主體地位。而說“農民工”帶有“歧視色彩”論者,本身就沒有明了農民也具有國家公民主體地位這個事實,而是以訛傳訛地步入農民工來自于農民,農民群體本身就是一個受歧視群體的誤區(qū)。以這樣一種“農民稱謂帶有歧視色彩”這樣一個基本論據,來推論農民工也帶有“歧視色彩”,整個顛覆了憲法規(guī)定的農民公民主體地位這個基本的事實。 因此說,說農民工稱謂本身就帶有歧視色彩,并且呼吁取消農民工稱呼,至少這個論調基于兩個歧視,一個是對農民的歧視,二是對農民工只改稱謂白送個好名而不改工資待遇意義上的歧視。當然這遠遠不能證明持此論者要從根本上去解決農民工工資福利待遇等現實緊迫問題。 說到“仆人”,清朝歷史上叫作“奴才”,事實上就是給主人干活的服務人員、工作人員。然而加上一個“公”字成為“公仆”,其意義又就變了個大樣?,F在公仆是官員公務員群體的“雅號”。然而,又有多少貪官污吏自稱為“公仆”“人民公仆”,卻干著貪腐撈錢獵色鉆營買官賣官的“好事”呢?你若說存在“歧視色彩”,“奴才”有沒有歧視色彩?“仆人”有沒有歧視色彩?我是官員,過去稱呼為“官老爺”,如今你叫我作“公仆”,若放在封建時代,這不是“找死”嗎?而當今的官員甚至就是貪官污吏你若吹捧他為“公仆”,他保證不會生氣反而還會笑納這個雅號,然后干著腐敗鉆營的“好事”。由此可見,帶有歧視意義的“仆人”尚且能夠“轉正”“高升”為正統(tǒng)“雅號”,而本來就沒有任何歧視意義的“農民”以及“農民工”咋就成了帶有“歧視色彩”的稱謂了呢? 你這人“太農民”,甚至雅人們也這樣說某位朋友太“老土”,似乎只有脂粉味兒才是正宗的味道,豈不知地里的草香菜香以及大糞臭味才是正宗的人類所需。離開了大糞臭味的化肥添加劑時代,才是人類的災難,可見“老土”才是鄉(xiāng)土才是人類生活的來源。那么,稱呼農民為“老土”并污之,豈不就是數典忘祖?忘了根本? “農民工”這個詞兒,最早大約出現在深圳等改革開放前沿地區(qū),那時候南方通用語言是“打工仔”、“打工妹”。早期電視劇《外來妹》實際上說的是打工仔以及打工妹的事兒,后來為了文雅才改稱了“農民工”以示尊重正規(guī)。而從字面上分析,“農民身份的工人”,或者“來自于農村地區(qū)的工人”,又在哪里能看到“歧視色彩”呢? 兩大歧視的根本解決之道是首先加大對“三農”投入,徹底改變農村地區(qū)貧窮落后的面貌,讓農民過上比城市人還要幸福的好日子,如此以來還有人會笑話農民“老土”“沒錢”嗎?而農民工也一樣,當中國以農民為主體的合同工也好臨時工也好的工資與國際“接軌”了,甚至與西方工業(yè)國家持平了,還有人說“農民工”帶有“歧視色彩”嗎? 而假設筆者當了常務副省長了也被稱為“農民干部”“農民常務副省長”,我倒樂意聽這個稱謂,因為我作為副省長當然要代表著農民的利益,叫你“農民常務副省長”又虧了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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