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該不該拒載乞丐
www.fjnet.cn?2012-02-10 07:18? 婁義華?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2月5日晚8時,我從長沙西客站乘坐314路公交車,行至望城坡站時。一蓬頭垢面的乞丐拄著拐杖上了該趟公車,其身上散發(fā)著惡臭,司機厲聲呵斥他下車。整車人也趕緊捂住鼻子,阻擋異味入鼻。那乞丐未回答,在身上四處掏錢,掏出兩元錢遞給司機,用行動證明他坐車給錢。司機扯著嗓門呵斥他下車,給錢也不讓坐。 我當即從后排座位上站起來喊道:“大家把窗戶打開,忍受一下,畢竟別人出了錢,應該讓別人坐車。這不是私家車,而是公車,每個公民都應該享受同等的待遇?!?/p> 那司機死活不讓那名乞丐乘坐。無奈,乞丐下車,待公車緩緩啟動的時候,他很氣憤地用拐杖砸碎了公車的一扇玻璃。 乞丐砸碎了玻璃,一車人只好下車。那輛車的司機下車去找乞丐理論,乞丐一直矗立著,揚著拐杖與司機對峙著,示意不要靠近,始終一言未發(fā),不知是不是啞巴。損壞了公物,司機立即向公司報告情況,不然就要司機賠償。 乞丐用這種行動來發(fā)泄自己的憤怒,砸碎玻璃,其做法不易提倡。他不用這種暴力方式發(fā)出自己的聲音,又有誰能真正關注他們這些弱勢群體的基本需求呢?公共汽車姓“公”,是公共財政投資的一項公共服務,適應社會每個公民。只要每個公民在乘車時繳納乘車費用,就不應拒載。即便不繳納費用,公交車也應幫扶弱勢群體,享受免繳車費的優(yōu)待。乞丐是社會底層人士,他也是中國公民,也應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務,何況他還買票乘車。 司機拒載乞丐,我想司機的出發(fā)點是乞丐身上難聞的氣味影響了整車人。這就是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發(fā)生矛盾時,如何取舍?他應該享有乘坐公車的權利,還是大伙應該強烈忍受異味,而尊重他的起碼權利,畢竟這是公共汽車。但他的到來,卻影響了多數(shù)人,他是否應該做出犧牲,應該被趕下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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