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20歲小伙,在家偷摸花了200元錢,從網上買回一堆破爛兒(乞丐服),有帶眼兒的褲子襯衫,也想來個混搭穿法。他媽媽看著之后,還納悶呢,擱哪撿了這些衣裳,當抹布都不行,干啥呀?一問才知道,兒子要當“犀利哥”第二,立志做個“犀利弟”。 (03月22日《中國新聞網》)
為什么正處于思想青春發(fā)育期的小伙會對“犀利哥”如此崇拜?是信息傳播媒介愚弄的結果;還是“酒不醉人自醉”,到最后連讀者也無法分清到底是莊周夢蝴碟,還是蝴碟夢莊周。在胸口上點蠟燭,也只有當事者清。筆者曾經在一交流群里親眼見過網友一段聊天對話:某網友覺得“犀利哥”回歸生活,非常失望。形象上也已經沒有了那種“犀利”的帥氣,而這位網在群內向大家呼吁,全國尋找拍攝“犀利哥”。目的在于,看誰拍攝的“犀利哥”更帥氣、更有個性。然后發(fā)到各大論壇比一比點擊率,發(fā)貼者還可以跟著紅上一把。
對于網民的這種做法,是否有些對弱勢群體嗤之以鼻。在此,筆者不敢茍同。當然,人類皆有七情六欲,又有性格迥異,難免會有思想價值差異化,要想回歸良性價值本位,的確需要一個過程,這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但是,無法理解的是,作為新聞傳播的信息媒介對“犀利哥”的一時圍觀蜂擁,甚至有些不可思議。如果沒有各大媒體的過度沸騰追捧,也許就不會有年輕人買“乞丐服”被時尚“犀利哥”扇幾個耳光。
所謂媒體,是指傳播信息的介質,通俗的說就是宣傳的載體或平臺,能為信息的傳播提供平臺的就可以稱為媒體了,至于媒體的內容,應該根據(jù)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政策,結合廣告市場的實際需求不斷更新,確保其可行性、適宜性和有效性。而媒體作為信息的必要“介”質,對新聞事件的把握和傳播方向應該是把握“介”的本位,在事件發(fā)生體和事件相關聯(lián)系體之間起到中介或溝通交流的傳播作用。而不應該帶有情感主觀色彩,并應將事件客觀公正報道傾于良性發(fā)展。否則,算不上是一個合格的媒體。
當然,筆者并不是說媒體不應該關注“犀利哥”,反而應該呼吁社會更廣泛、更深層次關注弱勢群體。但是我個人認為,新聞媒體在關注 “犀利哥”事件的角度和層次上,過度解讀的成分令人分外寒心。某國內主流新聞媒體在報道“犀利哥”的事件中有這樣一段話:網絡照片中的他面龐英俊,神情頗有幾分像金城武以及獲得奧斯卡提名的日本演員渡邊謙,穿著打扮看似衣衫襤褸,其實原始版的“混搭”品位不凡,他略帶憂郁的眼神被粉絲稱為“具有穿透力的深邃目光”,他的步伐充滿著自信,姿態(tài)有如專業(yè)男模。但這不是在T型臺走秀,這是流浪在寧波市的一個無家可歸者。大量的網絡追隨者把他稱為中國最酷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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