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劃歸機動車管理靠譜么?
www.fjnet.cn?2012-09-03 16:15? 王慶永?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在市面上掏幾千元錢買電動車,到車管所辦非機動車牌照,無論誰都可以駕駛上路。但從9月1日起,《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shù)條件》新國標正式實施,時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被作為輕便摩托車而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對于時速超20公里電動車按機動車管理,大多數(shù)商家聽后覺得詫異。銷售人員說,現(xiàn)在電動車時速都沒有低于20公里的。(新華網(wǎng)9月3日) 為什么要騎電動車?筆者認為有這么幾個原因,一是電動車充電與摩托車燒油相比較為便宜;二是電動車不用像摩托車和汽車一樣考駕照辦手續(xù),比較省事;三是電動車售價要比摩托車和汽車省很多錢;四是城市交通堵塞越來越嚴重,電動車靈活性比較明顯。筆者認為這四點原因一定能代表很多電動車消費者的心聲。 而現(xiàn)在政府從9月1日起出臺實施了《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shù)條件》新國標,時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被作為輕便摩托車而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讓筆者感到費解,為什么要這樣?這樣靠譜么?這樣的新國標與百姓的生活水平相符么?就如網(wǎng)友所言,電動車可以劃歸機動車管理,那是不是電動車可以走機動車道呢?這只是一個調(diào)侃,但卻代表了眾多電動車使用者的心聲。 誰不想買輛體面的家用轎車,因為買不起才會選擇電動自行車,為了趕時間為了擺脫自行車的“龜速”,平常百姓才會無奈的選擇了便宜一點的電動車,但現(xiàn)在,騎個電動車也需要考證,需要保險,實在讓很多百姓傷不起,用不起,當然筆者認為政府出臺這個新國標肯定是希望更好地管理電動車的出行秩序,從而保障百姓的交通安全,出發(fā)點是好的,但做法和一刀切的方式讓筆者感到茫然,為什么不能更細致的作出分析,為什么交通管理的新規(guī)定就要拿百姓的交通工具開刀呢? 如果可以,筆者認為,更好的加強電動車企業(yè)的管理要比直接限制電動車使用者更可行更可靠,比如將電動車企業(yè)所生產(chǎn)的電動車分層次的劃分標準,從時速二十公里以下到三十、四十、五十,不同速度劃分不同層次,從而給消費者一個選擇的權(quán)利,選二三十公里以上的速度,就要考證就要劃歸機動車,二三十公里速度以下的購買者可以按自行車的管理方式實行,這樣的措施可能更受百姓的歡迎和接受。 筆者認為,同樣的措施和目的,用不同的方式會得到不同的效果。政府相關(guān)部門也應(yīng)該好好考慮一下電動車劃歸問題的可行性問題,只有真正從百姓的利益出發(fā),從交通安全的利益出發(fā),從國家管理的利益出發(fā),才能找到共贏點,才能讓新國標更好地被接受。 |
- 責(zé)任編輯:鄧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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