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勞動者的權利如何捍衛(wèi)
www.fjnet.cn?2012-10-08 16:11? 呂好玫?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算起來,雙節(jié)加班8天可以領到20天工資。加班費雖然誘人,但能真正領到嗎?有媒體調查顯示,去年元旦、春節(jié)“兩節(jié)”期間,87%的加班網友沒有加班費。在此背景下,難道今年中秋、國慶長假加班會“映日荷花別樣紅”? 《勞動法》等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勞動者加班費。法規(guī)條款鐵板釘釘,可是許多私營企業(yè)不支付加班費早已從“潛規(guī)則”變成“顯規(guī)則”。殊不知,不付加班費,實則是強迫員工超時勞動,不僅是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剝奪,而且影響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讓超時勞動成了一種“職業(yè)殺手”。問題是,一邊是許多企業(yè)強迫員工加班不付錢,一邊是鮮有勞動者舉報投訴。對此,有人總是責怪勞動者太軟弱,不敢舉報投訴。其實,勞動者不是不想去維權,而是擔心老板“秋后算賬”。試想,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博弈格局中,用人單位在用工上擁有絕對的自主權,勞動者處于弱勢地位,基本上沒有話語權。如果勞動者主動去維權,萬一惹怒了老板,加班費拿不到不說,估計還會被“炒魷魚”。因而,“沒辦法,為了這份工作我還是加班了。”據智聯招聘網和新浪網的一項聯合調查顯示,由于怕丟飯碗,拿不到加班費的七成勞動者選擇了默默忍受。即使與用人單位“對簿公堂”,既費時費力,又會遇到“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難而無法勝訴的困局。在此語境下,有多少勞動者愿意冒著風險而拿起法律武器去維權呢? 加班不付加班費,事雖不太大,卻折射出勞動者維權之艱。殊不知,發(fā)加班費,不是用人單位的恩賜,而是用人單位的責任和義務。從《憲法》到《勞動法》,勞動者的權益白紙黑字,字字珠璣。用人單位不付加班費,不是勞動糾紛,而是違法行為,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是小,踐踏了法律,讓法律制度成為“畫餅”而導致權力壓倒權利,才令人憂。何況,休息權與勞動權一樣,都是勞動者作為公民最起碼的權益。如果連最基本的權利都得不到保障,勞動者有何尊嚴可言?從這個角度上講,有關監(jiān)管部門不能僅停留在“提醒”上,還應該營造讓勞動者敢于舉報投訴維權的輿論氛圍和勞動保障機制,真正把加班費、帶薪休假等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從“寫在紙上”落實到勞動者的手上,甜在勞動者的心里,讓勞動者體面工作,生活得更有尊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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