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公交案的譴責與追問
www.fjnet.cn?2013-06-09 07:36? 華池閣?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他們用如此毒辣的手段,撕毀了公眾對他們原本的底層情懷與默默關(guān)注,留存在公眾心里的只有鄙視與痛恨。這一公交縱火案的發(fā)生,不能不令我們重新審視公共安全這個沉重的話題。 6月7日傍晚,廈門一輛快速公交發(fā)生大火,讓47人魂斷歸途,另有34人受傷,8名學生下落不明。8日案件即告破,犯罪嫌疑人陳水總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觀厭世,而泄憤縱火。 這一慘劇令人想起2009年的成都公交車燃燒案,最后查明是62歲的無業(yè)人員張云良故意縱火所致,除張云良外,另有26條無辜生命逝去。 兩起縱火案背后,都帶有報復社會的惡劣性質(zhì)。無論其人有多少值得同情、理解的理由,這種報復行為都是不可饒恕的,也是不可理解的。身為弱者,怎么忍心去向弱者下手?面對排解不了的自身困境,怎么能以無辜群眾的生命為補償?自己遭遇困難,又怎么能把怨懟遷怒于社會? 對這種拿無辜群眾下手的行為,我們表示最嚴厲的譴責,這樣的人,也得不到社會的寬恕和諒解。從他們決定報復社會的那一刻起,就從原本屬于群眾中的一員,站在了公眾的對立面。他們用如此毒辣的手段,撕毀了公眾對他們原本的底層情懷與默默關(guān)注,留存在公眾心里的只有鄙視與痛恨。 這一公交縱火案的發(fā)生,不能不令我們重新審視公共安全這個沉重的話題。尤其是公交車這種特定的狹窄的公共場所,因為它不可能像地鐵、飛機、火車一樣進行安檢。同時,公交車又更多的是普通群眾的交通工具,不僅量多而且涉及面廣。我們又該如何確保這類公共安全?顯然,除了提醒公眾對安全保持警覺、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掌握必要的逃生知識,以最大限度減少傷亡外,我們還需從根本上入手,去消除那些社會報復者的產(chǎn)生土壤。 這些公交縱火者的惡行,倒是從一個側(cè)面提醒我們,必須去關(guān)注這樣一些群體,不妨稱之為“底層特殊群體”。我們不能說他們都有報復社會心理,反而我們深信他們中的絕大多數(shù)都是善良之輩。他們因為個人的行為、遭遇或其他因素而生活維艱,在默默承受著生活所給予他們的艱難,但他們都有一顆謙卑的心,哪怕是在最惡劣的處境中都不曾對生活失去絕望,反而通過辛勤勞動千方百計維持生計。 他們可能就是賣點小玩意的小販,可能就是拾荒者,可能還是乞討者,還可能臥病在床,也可能喪失勞動能力,但他們同樣是我們的同胞,我們不能拋棄他們。對他們,我們應當有剛性的制度救助,這是政府部門的責任。公眾也應當對他們給予更多的關(guān)愛,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有時哪怕是一句暖心話,也可能讓他們感受好些。唯其如此,我們的社會才會少些冷漠,多點溫馨。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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