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落腰包的腐敗”也應以貪腐論處
www.fjnet.cn?2013-08-15 08:56? 浦江潮?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住酒店要五星級,坐飛機要頭等艙……記者日前在北京、河北、江蘇、安徽等地調研時發(fā)現(xiàn),部分領導干部職務消費“揮金如土”,職務消費演變成“不落腰包的腐敗”,不當職務消費像一個“黑洞”吞噬著國家財富,引起群眾不滿。 報道中列舉的職務消費亂象,著實讓我等普通百姓大開眼界、觸目驚心:比如,有的地市級副職每年職務消費40萬元以上,甚至高達100萬元,還比如,一名縣委書記僅春節(jié)期間就收到各單位“孝敬”的錢財上百萬元……說到職務消費,不得不提中石化原老總陳同海。據報道,陳在任期間,平均每天職務消費高達4萬元,即每年職務消費近1500萬元。 奢華職務消費一般被稱作“不落腰包的腐敗”。確實,大多數職務消費是“不落腰包”的,比如喝天價酒、抽高檔煙、坐豪華車、以考察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實等等。問題是,這些消費雖然“不落腰包”,卻實實在在落到了官員的口中、肚子里、屁股上,總之是為官員個人所享受。那么,一些官員用公款大吃大喝,與將公款“落入腰包”后自己去大吃大喝,兩者有什么本質區(qū)別嗎? 何況,還有很多所謂“職務消費”與公務沒有半毛錢關系。比如一個人的公費醫(yī)療供全家享用,將公費醫(yī)療當成致富門路,難道這些也能叫做“職務消費”?難道職務消費是個“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裝?老百姓再勤勞,也供不起這樣的職務消費,也養(yǎng)不起這樣的官員?。?/p> 不管“不落腰包”還是“落入腰包”,奢華職務消費都是一種腐敗,遺憾的是,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和黨紀政紀都沒有將之作為貪腐行為論處,而頂多算是違規(guī)違紀行為。陳同海東窗事發(fā),并非因為他每年職務消費近1500萬元,而是因為他受賄近2億元。換言之,若不是受賄,陳同海仍可日復一日地揮霍國有資產。奢華職務消費泛濫成災,一個重要原因便是監(jiān)管松懈、問責偏軟,以至于“不落腰包的腐敗”成了一種極其安全的貪腐方式。 厲行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lián)系群眾,“要讓人民過上好日子,政府就要過緊日子”……要把這些政策和口號落到實處,就必須下決心遏制奢華的職務消費,將之當作貪污腐敗、違法犯罪予以嚴懲——法律上有依據的要嚴格依法懲處,法律上沒有依據的可以修改法律,絕不能讓奢華職務消費繼續(xù)泛濫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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